招标
海门开发区謇公湖农产品展销中心展厅道具项目(二次)
金额
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kc2018103
预算金额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沈光辉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01/10
公告正文

海门开发区謇公湖农产品展销中心展厅道具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謇公湖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海门开发区謇公湖农产品展销中心展厅道具项目(二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询价。

一、 项目名称:海门开发区謇公湖农产品展销中心展厅道具项目(二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采购项目编号:HKC2018103。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37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生产、销售资格

四、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五、标书发售地点

1.发售地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标书;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0.7 万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汇票方式(其他方式一律无效),各投标单位必须以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票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户名: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行:浙商银行海门支行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0日9:0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27开标室(海门市广州路999号江海商务大厦五楼0527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 沈光辉 联系电话: 1392166012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13-8123678915962886618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附件: 平面.rar 謇公湖农产品展销中心展厅道具项目(二次)010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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