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中国雷锋网及相关平台运营维护合同公告
金额
5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DY-20210527008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中国雷锋网及相关平台运营维护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10527008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6-24 —— 2022-06-23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雷锋纪念馆指点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国雷锋网媒体融合平台由湖南雷锋纪念馆主办,红网代运营维护。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和协调机制,红网负责组建专职采编和运维团队,成立编辑部,负责PC端和移动端等相关平台的内容建设、资源协调和日常运维工作。编辑部接受采购人管理考核,编辑部配备专职采编美工技术等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明确1人担任总编辑,其中2人常驻雷锋纪念馆),并接受采购人指导、监督和审核。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8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的6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9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服务期满后支付年度服务费的4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芙蓉支行(湖南红网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4300153006105250769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负责中国雷锋PC网、中国雷锋WAP网、湖南雷锋纪念馆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运营维护。 (二)增加网站内容聚焦湖南作为雷锋家乡的新闻资讯、工作动态、对外交流、主题活动等相关内容;将线上共享其他优势资源,如:省文明办的“湖南文明网”和“湖南好人榜”、省委政法委的“湖南长安网”(政法战线的先进典型人物)、省委组织部“红星网”(优秀党员事迹)等平台相关内容,线下结合雷锋纪念馆的“好人”实体馆,与“中央文明网”和全国各地方文明网群形成资源共享;创新手段,网微联动,图文音视频多媒体融合,以更加鲜活的形式讲好雷锋故事。参照红网和湖南文明网通讯员队伍管理模式和考评机制,调动全省各级通讯员队伍的积极性为中国雷锋网内容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形成合力,进一步充实网站原创内容来源,及时播报各地工作动态。 (三)运维服务确保“中国雷锋PC网、中国雷锋WAP网”正常稳定运行所必须的技术(专业人员、软件系统和相关设备等)保障,以及内容建设所需的日常技术支撑。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前端支撑,主要为平台前端页面数据维护、专题制作及相关数据绑定,确保面向用户的各栏目显示正常;后端支撑,主要为内容管理网站和平台的系统维护、基础数据维护、大数据统计分析及系统监控等。 (四)网上展馆运维服务负责雷锋生平事迹陈列馆、雷锋故居网上展馆的运行维护及更新升级。 (五)运营微信公众号优化升级栏目内容,创新栏目设计,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适当开展互动交流,注重图、文、音、视、动漫、H5等多元多样的新媒体表达方式。 (六)探索开发视频号和抖音号进一步发挥移动端的作用,创新传播方式,升级服务功能,增强用户体验。参照优秀融媒体平台的建设经验和运营模式,加强各网络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不同介质之间的融合共享,逐步向云服务平台方向拓展。 (七)构建传播矩阵在红网、湖南文明网、“时刻”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相关专栏或专题,作为中国雷锋网内容传播渠道的有效延伸,相关频道与中国雷锋网实现功能和内容的互通、共享和共融,全面提升内容传播效率和影响力,实现平台深度资源合作。 (八)策划品牌活动每年策划组织实施不少于两次的学雷锋主题活动,线上线下联动,力争形成品牌。 (九)持续扩大影响定期推送优质稿件至“学习强国”、“时刻新闻”等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雷锋精神的传播力和雷锋纪念馆的影响力。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为“中国雷锋网”提供后台安全、互动安全、文字安全、数据安全、保密安全和廉洁安全等保障,确保平台绝对安全运行。1、出现意识形态等问题,扣年度运维经费10%;2、出现无法访问、错链及页面被篡改等故障,未及时排除的,扣运维费用0.5万元/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运维费用1万元/次;3、出现基础数据泄露、涉密信息资料上网等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扣运维费用1万元/次;4、出现转载、互动、文字安全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扣运维费用0.5万元/次;5、出现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有违法纪道德等不良信息,视情节严重程度,扣运维费用1万元/次。 (二)做好“中国雷锋网”日常内容更新和新闻采访报道工作,策划制作专题专栏,策划组织实施专题报道与活动,提供宣传推广支持等,确保把平台建设成为全国学雷锋权威平台、全国学雷锋一流平台。1、中国雷锋网每月信息更新量不少于400条,其中原创稿件不少于10条。更新量、原创稿件量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每项每月扣运维费用0.3万元;出现“僵尸”栏目的(1个月未更新,“政策文件”栏目除外),每月扣运维费用1万元;2、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号每月信息推送量不少于50条,其中原创稿件不少于10条。信息推送量、原创稿件量未达到目标要求的,每项每月扣运维费用0.3万元;3、每年策划制作专题专栏不少于6期,每少1期扣运维费用1万元;4、提供宣传推广支持,重大信息在相关权威网页主站及客户端“置首”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0.3万元。 (三)做好“中国雷锋网”相关栏目维护工作,做好平台运行技术维护等工作,加强派驻人员日常管理等工作。1、根据工作需要,每年开发网页和专题专栏、功能需求项目不少于10个,每少1个扣运维费用0.5万元。2、派驻人员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对雷锋馆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每人次扣运维费用0.3万元。3、驻场人员不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立即予以更换。以上要求内容将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和义务 6.1.1 甲方负责“网站和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平台定位、平台监管与考核、稿件审核把关、信息员队伍管理,指导乙方进行重大活动策划等。 6.1.2 甲方指派1名管理人员,负责对“网站和平台”的工作督导,指导乙方确立年度运行目标和任务,组建编辑部,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制度。 6.1.3 甲方应积极配合中国雷锋网和湖南雷锋纪念馆建微信公众号日常运维工作,提供详细的运营需求说明和必要的指导性建议,负责组织协调内部关系和资源。 6.1.4甲方应充分利用所在系统和行业资源,为平台高效稳定运维提供必须的协调支持,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内宣传推广渠道拓展和信息员队伍建设等。 6.1.5甲方会同乙方负责派驻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6.1.6按本协议约定,乙方履行了协议所约定义务,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费用。 6.2.乙方权利和义务 6.2.1网络运行基础设施建设。乙方负责稳定运行所需网络运行环境的配置,需充分考虑到可扩展性,即满足合同有效期内随着平台运行环境升级需求,确保网站和平台稳定运行。 6.2.2运维技术保障服务。提供满足平台运行需要的管理维护和技术支撑等,包括但不仅限于“网站和平台”新增网页和功能需求开发,及时有效提供网络技术、服务器管理等运维技术保障服务,并定期对系统、服务器进行升级,开展漏洞扫描等安全防护工作。 6.2.3内容建设服务。负责“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采集、编辑制作、内容发布等日常工作;结合甲方中心工作,策划推出有影响的专题专栏;利用自身媒体优势,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提升平台影响力。具体职责如下: 6.2.3.1 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政治定位,加强政治引领,严守政治纪律,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学雷锋和雷锋精神研究工作的重大部署安排,权威发布雷锋相关重要活动、重要文件、重大信息等。6.2.3.2 内容保障范围及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负责“网站和平台”日常内容更新和采访报道;负责领导活动、重大活动和典型事件的宣传;围绕甲方重点工作主动策划专题报道和活动。内容来源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有关规定,保护“网站和平台”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由此直接或间接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6.2.3.3 宣传推广。乙方承诺在“红网”(www.rednet.cn)和“湖南文明网”客户端显著位置设置“中国雷锋网”链接和内容模块,视为自身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承诺利用自身媒体资源为“中国雷锋网”的宣传推广提供全方位支持。包括但不仅限于:为甲方提供日常宣传推广支持;乙方对甲方工作主体所涉及的重大工作部署和动态等工作,做到第一时间在等中央、省级媒体平台重点推荐。6.2.3.4 组建编辑部。受甲方指导,乙方负责组建5人左右专兼职运营团队(包括责编、策划、采编、新媒体编辑、美编、网络技术等岗位),派驻2名工作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办公工作,其中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双方协调沟通,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乙方接受甲方考核、指导、监督和管理。乙方承诺派驻的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采取内部竞聘、择优选派的方式产生,竞聘流程接受甲方指导、监督和审核,乙方应接受甲方指导和管理。 6.2.4安全保障服务。乙方承诺确保“网站和平台”运营的政治安全、保密安全、数据安全、后台安全、互动安全、文字安全和廉洁安全等全方位安全保障。政治安全方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面宣传,弘扬正能量;保密安全方面: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核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数据安全方面:保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基础数据库在内的所有数据绝对安全,确保所有数据资料不被泄露、不擅自使用;后台安全方面:乙方承诺提供7*24小时网络安全监测服务,制定网络安全应急响应与处置预案,设置专人定期监测网站安全,构建可靠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数据丢失等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网站和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互动安全方面:严格管控平台互动交流类栏目,设置信息过滤和后台审核功能;文字安全方面:乙方承诺按照“红网”内容生产审核制度,建立平台内容审核制度,严格执行“四审”流程,确保平台内容方向正确和文字准确;廉洁安全方面:乙方建立健全廉洁从业管理内控体系,明晰派驻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并承诺不使用甲方平台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发布商业性广告。 6.2.5其他服务。6.2.5.1按甲方要求,乙方负责组织师资力量和相关教学课件,组织开展系统内信息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并对派驻工作人员开展新闻采写、信息编辑等业务培训,同时响应甲方提出的与互联网和新媒体管理相关的其他培训需求。6.2.5.2 如双方中止合作,乙方必须在协议到期10个工作日前将网站所有数据资料和控制权限(包括合作期内由乙方备份“网站和平台”系统数据、制作代码、管理密码等相关资料)完整移交给甲方,并确保协议中止前“网站和平台”正常运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2.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费用,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协议总额0.5%的违约金。 7.3.乙方如未按本协议(包括附件)的约定条款提供相关服务,在甲方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最迟3个工作日仍未按甲方要求予以响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扣取年度协议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不含附件1《主要服务项目考核细则》中应当扣除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4.协议期内,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停履行本协议项目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协调克服该事件,将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减至最低。 7.5.本协议双方同意:无论哪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应当在合理时间内用电话、传真或电报等方式通知对方,告知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以说明本协议或其中某部分无法履行或要求延期履行的原因。双方将根据不可抗力对协议履行的影响,协商决定全部或部分撤销协议,或延期履行协议。 7.6.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到期后,在甲乙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仍按本协议条款续签。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中止协议,必须在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1年6月24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作协议有效期为1年,2021.06.24-2022.06.23,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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