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新公司收储地修建院墙及围栏设施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88.5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9/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荆高司采函(2019)001号
预算金额188.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儒杰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官女士13277662239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19/05/21
公告正文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新公司收储地修建院墙及围栏设施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新公司收储地修建院墙及围栏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荆高司采函(2019)0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儒杰

项目联系电话:186086967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荆门市荆河大道

联系方式:李儒杰 186086967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官女士 13277662239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9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高新公司收储地修建院墙及围栏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荆高司采函(2019)001号文件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高新公司收储地修建院墙及围栏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BHD-JMCG-201912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公司收储地修建院墙及围栏设施项目

三、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价:188.518万元。

五、项目工期:30日历天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3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6.4 本项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职称)、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5 投标人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6.6 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当月财务报表);

6.7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招标文件将于 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7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97号)出售。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并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查验相关原件)。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9:00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97号)

十、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9年4月29日至 2019 年5月7日共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官女士

联 系 电 话:13277662239

招标人 名 称: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儒杰

联 系 电 话:18608696707

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9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6.3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6.4 本项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职称)、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6.5 投标人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6.6 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当月财务报表);6.7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8.5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8日 12:36 至 2019年05月07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97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荆门市掇刀区虎牙关大道97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6.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等规模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3 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或市政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6.4 本项目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职称)、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材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的证明材料(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5 投标人及其项目配备人员必须录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

6.6 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当月财务报表);

6.7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 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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