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乙方:龙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LQ[GK]2018093的外科病房综合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1)专用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协议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财政审核后的控制价、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工程量清单。。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B0801 | 房屋修缮 | 外科病房综合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 1 | 批 | 国内 | 4533186 | 4533186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
合计: | 4533186.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叁万叁仟壹佰捌拾陆元整(¥453318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4.3交付条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项目名称:外科病房综合楼修缮工程采购项目 工期:120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第1节 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下列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一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8.《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9.《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1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1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5.《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8.《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339-2013 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3 20.《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 JGJ/T27-2014 2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2.《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 JGJ55-2011 23.《砌筑砂浆配合比设 计规程》 JGJ98-2010 2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2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27.《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 28.《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092-96 2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3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3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 33.《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 34.《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3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 3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3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2011 38.《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39.《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BJ/T 13-119-2010 40.《建筑施工组织设 计规范》GB/T 50502-2009 41.《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T13-56-2011 4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 4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 44.《市政工程施工组织设 计规范》GB/T 50903-2013 45.《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程》DBJ/T13-135-2011 如上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如标准、规范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 第2节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一) 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承包人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 (二) 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工程施工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土保持与环境保护的规定。 (三) 文明施工要求 (1)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并争创“文明工地”。 (2)严禁在施工区域或招标单位的其他管辖区域内乱搭盖、乱占道,堆放材料的工棚严禁当作工人宿舍。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应严格堆放在正在施工路段内并设置围档,不得随意堆放占道。确因场地条件所限,无法留出交通通道的应设立明显指示和警示标志,应疏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3)施工中现场工人必须统一戴安全帽穿安全服,不得穿拖鞋,光脚、赤膊施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戴好安全帽。 (4)按照部颁施工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5)其余有关施工安全文明的相关要求请参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10796-2006、《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 (四) 施工机具进场要求 施工机具按时进场,并满足施工的需要,否则,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款中扣除或从承包人的履约担保中支取。 第3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一) 技术要求 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二) 质量要求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应为合格产品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材料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 | 合同签订后材料进场支付预付款 |
2 | 70 | 工程完工验收后支付 |
3 | 17 | 工程竣工结算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 |
4 | 3 | 质保期满后支付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应在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28天。。
9、合同有效期
项目竣工验收后四年。
10、违约责任
10.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10.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5万元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退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10.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10.4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和监理人采用不定时随机检查(点名)的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如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缺岗,且未向监理人事先书面报告并获得书面同意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缺岗的按每人次处3000元人民币罚款,其他施工管理人员缺岗的按每人次处1000元人民币罚款;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累计缺岗5次(含5次)的,发包人或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承包人应予以撤换。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5.5.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经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变更内容。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认可的变更设计文件,无条件进行变更施工。若发生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等情况,经造价部门清单核对后,合同总金额按照规定时间内核对完成工程量清单予以调整。 15.5.2 变更估价 15.5.2.1 变更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的原则: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派出的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协商后,报发包方及评审机构确定项目单价。 (3)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 润的原则,由监理人按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可按照下述办法计算: (a) 按招标控制价编制标准和承包人投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计算单价。即:先按招标控制价所适用的预算定额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以及各类费用、税收标准编制预算单价,再乘以投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计算出单价。 (b)若前项无法适用的,可由双方参照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单价。 (4) 综合单价调整条款: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15%并导致合同签约价变动幅度超过±1%的,工程量增加部分或工程量减少后剩余部分可以应按照成本加利 润原则重新协商确定综合单价。 (5) 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指示是因承包人过错、承包人建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
甲方: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乙方: | 龙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江滨东大道68-1号蓝波湾1#楼5层05办公号房-2(自贸试验区内)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东升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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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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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6218388 |
联系方法: | 1396094171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安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29959835145 |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