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城市中心】宜城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199.4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yc-jsgc202303sl-001001001
预算金额199.49万元
招标公司宜城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黄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代理联系人黄工157072475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宜城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YYC-JSGC202303SL-00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宜城市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项目已由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以鄂财农〔202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城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宜城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宜城市 建设规模:1.池塘改造、道路工程、灌溉、硬化进排水工程、池塘护坡工程等。包括对选定的养殖区域进行池塘清淤及标准化改造220 亩,拟硬化池塘边坡 2600 m,新建及修整3.0 m宽水泥路 5116 m,3.0 m宽碎石路 3377 m并配套闸门更新、新建管理用房等,建设φ200×4 m 过路涵 17 座,φ500×4 m 过路涵 6 座。 2.处理水产养殖集中连片池塘 3153亩,配套尾水净化设施总面积 331亩,占养殖池塘面积 10.49%,其中尾水净化区占地面积 208亩,生态沟渠 123亩。排水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20000 m3 /d,平日养殖期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0 m3 /d。 3.尾水治理设施建设生态沟渠、提升泵站、三池两坝、池塘“零排放”圈养系统、在线监测房、风机房及相关配套措施。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赤湖村356亩、余营村576亩, 标段划分:一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25 合同估算价:1994963.96元 | ||||||||||||||||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提供2020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本标段工程最高限价的50%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或土地整治或综合整治或农田水利建设或农业综合开发或千亿斤粮食或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或水利工程业绩(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6.项目经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有效的岗位证或资格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可查询的网页截图及网址。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2022年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本项目中相互兼职。 8.投标人信誉:(1)、近三年投标人必须承诺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是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或者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处罚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提供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2)、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承诺企业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投标企业未提供书面承诺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发生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将移交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提供虚假承诺,其投标将被否决。);(3)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3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若同时投标的,则投标文件均无效。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0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宜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yc.xiangyang.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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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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