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08/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竞争性谈判成交结果公告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LPJT2021070015/2021-045 二、项目名称: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段名称: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1包 供应商名称:盘锦宏 源土地 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恵宾大街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49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鑫、胡世欣、王洪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山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盘山县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15184267333 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3550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江 电话:0427-3550138 十、附件 01包中标产品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投标单位
1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
-
1
490,000.00
盘锦宏 源土地 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需求响应表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商品名称
招标需求
响应需求
偏离*
偏离说明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
一、资质要求:
1、具备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具备乙级及乙级以上土地机构等级证书,从业等级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二、项目需求:
1.地块筛查:参照县局提供的“三调”统一试点更新成果和“二调”成果(2018年变更调查成果),对“二调”成果为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不包括有林地、公益林地和基本草原),“三调”成果为耕地的现状耕地,进一步组织开展详情调查。通过县局提供的最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规划允许建设区、25度以上坡度图、已设采矿权、退耕还林还草、已建或待建的各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数据成果与“二调”“三调”对比后提取的地块进行叠加,将重复部分的地块扣除,最终形成以乡镇为单位的符合占补平衡要求的自垦耕地地块;
2.项目勘测:使用GPS—RTK等测量仪器,对筛选的自垦耕地地块进行外业实地勘测,确定地块边界,形成实地测量耕地边界矢量图层,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带3度带,中央子午线123度;
3.项目录入县局下发的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网址,并登录县区提供的技术单位填报项目账号:根据系统规定的图层标准创建新增耕地坐标入库图层,赋予相关属性后录入系统并填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逻辑预检通过后,检查外业拍照角度及站立点是否符合要求,最终达到通过标准;
4.外业举证照片:对数据逻辑预检通过后的地块按照系统要求,逐个按拍照标准进行外业实地举证。保证每个地块至少三张外业照片且站立点全部位于地块内的基础上,最终同步至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新增耕地影像;
5.编制项目调查报告:依据《关于印发 <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方案> 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45号),以乡镇为单元编制自垦耕地项目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范围与目标、核查内容及工作依据、项目概况介绍、调查工作方案、调查成果和保障措施、结合县局提供的三调与二调数据填写调查情况表、逐个地块编排二调、三调截图以及影像截图与现场照片全景截图等;
6.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依据《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辽宁卷),以乡镇为单元编制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内容包含土地坐落、面积、所在图幅号、生产潜力指数、土地利用系数等信息,根据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盐渍化程度、表层土壤质地、障碍层深度、土壤酸碱度、灌溉水源、剖面构型、有机质含量9个因素计算出基准分值,通过公式得出国家自然等、国家利用等和国家经济等,并按照规程要求制作相关图件(图层)等。
一、资质要求:
1、我公司具备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2、我公司具备乙级土地机构等级证书,从业等级包含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二、项目需求:
1.地块筛查:参照县局提供的三调统一试点更新成果和二调成果(2018年变更调查成果),对二调成果为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不包括有林地、公益林地和基本草原),三调成果为耕地的现状耕地,进一步组织开展详情调查。通过县局提供的最新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规划允许建设区、25度以上坡度图、已设采矿权、退耕还林还草、已建或待建的各类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项目等数据成果与二调三调对比后提取的地块进行叠加,将重复部分的地块扣除,最终形成以乡镇为单位的符合占补平衡要求的自垦耕地地块;
2.项目勘测:使用GPSRTK等测量仪器,对筛选的自垦耕地地块进行外业实地勘测,确定地块边界,形成实地测量耕地边界矢量图层,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带3度带,中央子午线123度;
3.项目录入县局下发的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网址,并登录县区提供的技术单位填报项目账号:根据系统规定的图层标准创建新增耕地坐标入库图层,赋予相关属性后录入系统并填报项目基本信息。数据逻辑预检通过后,检查外业拍照角度及站立点是否符合要求,最终达到通过标准;
4.外业举证照片:对数据逻辑预检通过后的地块按照系统要求,逐个按拍照标准进行外业实地举证。保证每个地块至少三张外业照片且站立点全部位于地块内的基础上,最终同步至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新增耕地影像;
5.编制项目调查报告:依据《关于印发 <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方案> 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9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0]45号),以乡镇为单元编制自垦耕地项目调查报告,内容包括工作范围与目标、核查内容及工作依据、项目概况介绍、调查工作方案、调查成果和保障措施、结合县局提供的三调与二调数据填写调查情况表、逐个地块编排二调、三调截图以及影像截图与现场照片全景截图等;
6.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依据《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辽宁卷),以乡镇为单元编制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内容包含土地坐落、面积、所在图幅号、生产潜力指数、土地利用系数等信息,根据灌溉保证率、排水条件、盐渍化程度、表层土壤质地、障碍层深度、土壤酸碱度、灌溉水源、剖面构型、有机质含量9个因素计算出基准分值,通过公式得出国家自然等、国家利用等和国家经济等,并按照规程要求制作相关图件(图层)等。
无偏离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盘山县自然资源局的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 位招标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盘山县开展农民自行开垦耕地用于占补平衡工作单位招标,属于专业技术服务(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4271.0382万元,资产总额为3533.7529万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盘锦宏源土地勘测规划评估有限公司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21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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