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鞍山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300-00151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王洪权13841267766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412-52158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鞍山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鞍山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鞍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27日 06:1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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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7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 5215886 13889773919 | ||
采购单位 |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胜利南路2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2-55204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12-5215886 | ||
附件: | |||
附件1 | 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采购文件(二次).doc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采购文件(二次).doc |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单位: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JH22-210300-00151项目名称:鞍山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审方法56第三章货物需求51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4第一章供应商须知8采购公告3目录
项目编号:JH22-210300-00151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通过免费下载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询价当日)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鞍山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1
采购需求:包组名称: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包组编号:001最高限价(元):750,000预算金额(元):750,000项目名称:鞍山市委宣传部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购项目
包号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001 | 01 | 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 | 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 49740 | 本 | 750,000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第001包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内容说明: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编码数据加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供货及仓储、分拣、配送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3供应商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厢式货车,投标时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的还须提供以竞价供应商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2供应商须具备自有或者租赁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出版物总量存储以及数据加工、分拣、包装等作业条件的仓储空间。具备自有仓储空间的,投标时须提供仓储空间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备租赁仓储空间的,投标时须提供以供应商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1供应商须具备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资格条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投标时须提供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售价:免费方式:线上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采购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开启时间:2022年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六、开启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截止时间:2022年7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提交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八、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2〕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和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自身负责。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九、其他补充事宜通告链接:http://www.asggzyjy.cn/tzgg/007001/20190606/271fb4db-f1a5-4c7f-9111-a1044824134f.html3、接收质疑处理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辽宁省鞍山市)首页→通知公告→《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质疑事项的通告》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JH21-210300-00001鞍山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001)(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3.备份文件制作要求: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aszfcgdzb@163.com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提前下载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输入“会议号”和“投标人名称”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网上开标直播,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5.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立即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解密超时而造成供应商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供应商将影响参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10.招标(采购)文件中其它条款与上述条款冲突的以上述条款为准。9.重点地区来鞍投标人员,须严格执行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要求;8.中标(成交)通知书在结果公告发布1个工作日后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进行领取,联系电话:13841267766;
1.采购人信息(主要负责项目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的询问)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主体注册技术支持: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技术部0412-5555983主体注册审核事宜: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规监督部0412-5555762咨询电话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鞍山市)):http://www.asggzyjy.cn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主要负责采购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的询问)联系人:王洪权联系方式:0412-5520450手机:13889785957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名称: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询价保证金咨询电话:0412-55890330412-5586881第001包子账号:9558830704000026782账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建鞍支行邮箱地址:aszfcgdzb@163.com联系方式:0412-5215886
一供应商须知表供应商须知电话:0412-5215886手机:13889773919项目联系人:赵先生3.项目联系方式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 | 腾讯会议号 | 会议号:636 961 486 |
1.1 | 采购人 | 名 称:中国共产党鞍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联系人:王洪权 电 话:0412-5520450 手机号码:13889785957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联系人:赵先生电 话:0412-5215886 手机号码:13889773919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资格条件,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投标时须提供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且年检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具备自有或者租赁能够满足本项目采购出版物总量存储以及数据加工、分拣、包装等作业条件的仓储空间。具备自有仓储空间的,投标时须提供仓储空间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备租赁仓储空间的,投标时须提供以供应商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自有或租赁的厢式货车,投标时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租赁的还须提供以竞价供应商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是■否 |
1.3.7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是■否 |
1.4.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750,000元最高限价:750,000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
6.1 | 现场考察、询价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0.3 | 核心产品 |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响应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响应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询价保证金 | 1.询价保证金金额:001包 15,000元;2.询价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询价保证金递交要求:3.1投标供应商应通过转帐方式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保证金。3.2采取转帐方式进行递交的,投标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足额汇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专户,以实际到帐为准。采取纸质保函递交保证金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邮寄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电话确认(纸质保函联系电话:13841267766)。3.3询价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询价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3.4退还询价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递交的,项目结束后,系统对完成交易活动的标段(包),按照“原路退还”的原则,自动将该标段(包)投标人所递交的询价保证金退还至原递交账户。3.5 帐户名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鞍山分行建鞍支行3.7 银行账号:第001包子帐号:9558830704000026782注:投标供应商须按照所投各分包分别转帐。3.8询价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12-5589033 0412-5586881 |
15.1 | 响应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文档 1 份(系统上传),备份文件1份(电子邮件) |
18.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询价会议时间、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2 | 询价小组组成 |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2 人组成,共 3 人。 |
24.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9.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 3 |
31 |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
39.3 | 质疑 | 1.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供应商承担不利后果。质疑函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等上述应当包括的内容,采购人、交易中心将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应及时补充材料,在有效期内提交。逾期未补充的,质疑供应商将承担因未按规定提交或缺乏相关依据,而造成质疑不成立的后果。5.质疑函应为正式原件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制作说明》编制。质疑供应商所提供的质疑材料应至少包括纸质质疑函2份、电子版1份(以U盘或光盘提供),质疑函内容涉及其他供应商,并且需要采购人、交易中心处理质疑时向其他供应商进行核实的,质疑供应商还应按照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数量增加提交质疑函副本。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依法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答复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联系人:详见公告中采购人联系方式7.质疑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先向交易中心提交质疑函,交易中心依法审核受理后质疑供应商再向采购人提交,采购人、交易中心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8.质疑供应商在提交质疑时,应提前与采购人或交易中心进行电话沟通,确定接收质疑的时间和地点后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进行提交。9.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例如,供应商询问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具体评分情况等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是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等内容,采购人或交易中心将依法不予答复。10.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提起投诉。11.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有权不予受理。 |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款。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款。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二总则注:表格中“■”项为被选中项。
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询价。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活动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1.7供应商在询价采购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款。
除供应商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询价响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供应商人报价超过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款。
6.3现场考察及参加询价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询价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1供应商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询价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询价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询价通知书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6.现场考察、询价前答疑会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5.询价费用
采购公告8.1询价通知书共五章,内容如下:8.询价通知书构成三询价通知书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询价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
★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第三章货物需求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询价通知书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响应范围四响应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询价通知书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9.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与修改
11.2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询价通知书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询价通知书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内容及格式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响应文件构成10.4无论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审方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询价通知书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4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响应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3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2响应价格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响应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款。
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13.2询价保证金缴纳人、询价通知书领取人、询价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询价通知书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询价保证金12.6除非询价通知书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询价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询价保证金手续。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询价保证金退还手续。13.5询价保证金的退还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询价通知书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技术文件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询价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询价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响应有效期(3)对照询价通知书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询价通知书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六询价及评审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询价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规定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21.组建询价小组20.3供应商代表对询价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进行询价。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询价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20.询价会议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2.1询价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行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行符合性审查。★22.资格审查21.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询价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询价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款。21.1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审查依据。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25.1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响应文件的澄清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询价通知书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款。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款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款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样品及演示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询价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通知书的要求。★26.响应文件无效25.3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询价通知书的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27.比较与评价(8)属于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响应文件无效情形;(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4)不具备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8.终止询价27.4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27.3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27.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将根据供应商须知表27.1款规定的最低评标价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9.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询价小组集体研究处理。29.2询价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9.2款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
33.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1款。31.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
34.3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候选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4.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候选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4.签订合同33.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34.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9.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7.廉洁自律规定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39.3款。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响应文件的封皮 | 2 |
3 | 响应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询价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 | 6 |
7 | 询价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8 | 询价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8 |
11 | 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 9 |
1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3 | 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 | |
14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响应函 | 10 |
2 | 递交询价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报价一览表 | 11 |
4 | 分项报价表 | 12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15 |
8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产品技术说明书、技术白皮书、产品彩页等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均可),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检测报告等(如适用) |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品目清单》、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可以提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2 | 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可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 | 16 |
3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4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7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8 |
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 |
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格式1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封皮格式2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格式3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响应包号:第包响应文件
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
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注: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提供日期: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
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询价。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询价,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询价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响应函格式10日期: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通知书,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文档1份、备份文件1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询价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遵守询价通知书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包号:报价单位:元报价一览表格式11日期:供应商银行账号:
货物名称 | 响应总价 | 询价保证金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分项报价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价格表的总价相一致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产品名称 | 作者 | 出版单位 | 出版时间 | 定价 | 数量 | 报价单价 | 报价小计 | 备注 |
1 | 政经 | 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 习近平著 | 中央文献出版社 | 2021 | 26.0 | 829 | |||
2 | 政经 | 习近平扶贫故事 | 人民日报海外版编著 | 商务印书馆 | 2020 | 78.0 | 829 | |||
3 | 政经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有电子书) |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 |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2021 | 29.0 | 829 | |||
4 | 政经 |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 | 中央文献出版社 | 2021 | 16.0 | 829 | |||
5 | 政经 | 中国共产党简史 | 《中国共产党简史》编写组编著 | 人民出版社,中央党史出版社 | 2021 | 42.0 | 829 | |||
6 | 政经 | 直播营销高手三十六计:农产品带货全攻略 | 马彦威,吴新星编著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20 | 20.0 | 829 | |||
7 | 政经 | 新农村微商营销一本通 | 赖国光,赖国全著 |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 2021 | 24.9 | 829 | |||
8 | 政经 | 伟业启航:画说红船精神 | 邵维正著 | 江西美术出版社 | 2021 | 20.0 | 829 | |||
9 | 政经 | 村民的民法典:插图版 | 《村民的民法典(插图版)》编写组编 | 法律出版社 | 2020 | 26.0 | 829 | |||
10 | 政经 |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研究 | 李玉玲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2020 | 29.8 | 829 | |||
11 | 政经 | 法官手记·爱恨之间 | 张世琦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021 | 36.0 | 829 | |||
12 | 政经 | 法官手记·不义之财 | 张世琦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021 | 36.0 | 829 | |||
13 | 科技 | 农业法规与科技应用指南 | 陈效庚,张兴军主编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33.00 | 829 | |||
14 | 科技 | 全图解懒人农法 | (日)设乐清和主编;久方,金怡夏译著 |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1 | 28.00 | 829 | |||
15 | 科技 | 蔬菜高效栽培模式与配套技术 | 王淑芬,高俊杰主编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19 | 26.00 | 829 | |||
16 | 科技 | 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科学防治实用技术问答 | 刘志恒,王洪平著 | 沈阳出版社 | 2019 | 23.50 | 829 | |||
17 | 科技 | 寒地苹果高效生产管理技术问答 | 秦嗣军 李丽杰 | 沈阳出版社 | 2020 | 20.0 | 829 | |||
18 | 科技 | 市民垃圾分类指南 | 《市民垃圾分类指南》编写组 | 大连出版社 | 2020 | 18.0 | 829 | |||
19 | 文化 | 农村留守老人与儿童安全手册 | 杨秦涛主编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8.0 | 829 | |||
20 | 文化 | 守护成长:农村儿童教育读本.中学阶段 | 郭瞻予编 | 辽海出版社 | 2019 | 38.0 | 829 | |||
21 | 文化 | 男孩可以这样教 | 小马车丛书编委会编 | 中国地图出版社 | 2021 | 28.0 | 829 | |||
22 | 文化 | 禁毒防艾知识读本 | 张福寿主编 | 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0.0 | 829 | |||
23 | 文化 | 老话说得好:不可不知的民谚俗语 | 江涛编著 | 团结出版社 | 2018 | 39.8 | 829 | |||
24 | 文化 | 闪闪红星:老红军的时代画像 | 毛国典绘 | 江西美术出版社 | 2019 | 20.0 | 829 | |||
25 | 文化 | 与孩子一起成长 | 马宝峰著 | 西安出版社 | 2019 | 39.0 | 829 | |||
26 | 文化 | 短视频营销一本通:乡村版 | 李保升主编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2021 | 18.0 | 829 | |||
27 | 文化 | 名师陪读《骆驼祥子》 | 张靖军李萍 | 辽海出版社 | 2020 | 33.0 | 829 | |||
28 | 文化 | 辽宁抗日英烈传 | 郭子健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2019 | 68.0 | 829 | |||
29 | 文化 | 跟着唐诗去旅行 | 乔小主 | 万卷出版公司 | 2020 | 39.8 | 829 | |||
30 | 文化 | 中国游记 | 李明达 | 沈阳出版社 | 2019.12 | 29.8 | 829 | |||
31 | 医卫生活 | 糖尿病饮食四宜五忌 | 王强虎主编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9.0 | 829 | |||
32 | 医卫生活 | 疫情来临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居家防护指南 | 刘中民,王韬主编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10.0 | 829 | |||
33 | 医卫生活 | 子宫颈癌与HPV疫苗知识读本 | 乔友林主编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19.8 | 829 | |||
34 | 医卫生活 | 中医药与健康普及读物 | 《中医药与健康普及读物》编写组编著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1 | 28.0 | 829 | |||
35 | 医卫生活 | 中小学生公共卫生安全读本 | 刘懿卿,孙素梅主编 |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3.6 | 829 | |||
36 | 医卫生活 | 电信诈骗大揭秘 | 杨蕾,郭静主编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2021 | 22.0 | 829 | |||
37 | 医卫生活 | 乡村医生口袋书 | 孟浦,李晓南主编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2020 | 39.0 | 829 | |||
38 | 医卫生活 | 维生素、矿物质与健康系列丛书·B族维生素 | 蔡美琴主编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16.0 | 829 | |||
39 | 医卫生活 | 协和教你心理防护:新冠肺炎疫情中各类人员心理防护实用手册 | 魏镜,孙晖主编 |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5.0 | 829 | |||
40 | 医卫生活 | 健康是父母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 | 赵霖、鲍善芬、赵和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021 | 48.0 | 829 | |||
41 | 医卫生活 | 药食同源养生方药集粹 | 乔铁等 |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36.0 | 829 | |||
42 | 医卫生活 | 老年人生活照料 | 许福子 |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 2020 | 35.0 | 829 | |||
43 | 少儿 | 中华历史故事 | 冯水滢编著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33.8 | 829 | |||
44 | 少儿 | 中华二十四节气故事 | 杨霞编写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33.8 | 829 | |||
45 | 少儿 | 写作业并不难 | 宗建明著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2021 | 35.0 | 829 | |||
46 | 少儿 |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 荣红燕著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2021 | 35.0 | 829 | |||
47 | 少儿 | 儿童安全教育与防护 | 刘云发主编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2021 | 30.0 | 829 | |||
48 | 少儿 | 国学启蒙诵读大全.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 桑妮等编写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19 | 29.8 | 829 | |||
49 | 少儿 | 化学家的故事 | 小马车丛书编委会编 | 中国地图出版社 | 2021 | 28.8 | 829 | |||
50 | 少儿 | 初识人工智能 | 潘敬军,王晓辉,汤宝强主编 | 贵州科技出版社 | 2020 | 19.5 | 829 | |||
51 | 少儿 | 青瓦大街 | 曹文轩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 |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 | 2020 | 28.0 | 829 | |||
52 | 少儿 | 城边有家小酒店 | 曹文轩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 |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 | 2020 | 28.0 | 829 | |||
53 | 少儿 | 六十六道弯 | 曹文轩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 |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 | 2020 | 28.0 | 829 | |||
54 | 少儿 | 向着阳光长大 心理舒缓童话·和一朵小花聊聊天 | 窦晶著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24.5 | 829 | |||
55 | 少儿 | 向着阳光长大 心理舒缓童话·难过的时候我会哭 | 窦晶著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24.5 | 829 | |||
56 | 少儿 | 伟大的历程——葵花向太阳 | 张曙光 著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1 | 39.8 | 829 | |||
57 | 少儿 | 伟大的历程——渔村春来早 | 陶永灿 著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1 | 39.8 | 829 | |||
58 | 少儿 | 安心童话系列绘本——安全屋 | 张喆 李明阳 | 辽海出版社 | 2020 | 30.8 | 829 | |||
59 | 少儿 | 中国榜样丛书: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当代中国二十四义 | 祝宏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2019 | 30.0 | 829 | |||
60 | 少儿 | 安心童话系列绘本——保护你的勇士 | 张喆 李明阳 | 辽海出版社 | 2020 | 30.8 | 829 | |||
总价 |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13
包号:品目号:产品名称:数量: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 | ||||
询价通知书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第三章货物需求中采购需求填写 | 须注明证明材料名称及响应文件所在页码 第 页至 页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4.“证明材料”因标注错误而造成评审认定错误,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填表说明: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响应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 | |||
2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分别为: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千山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9个指定地址,签订合同时提供)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设备)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直接将合同总价款支付给乙方。 | |||
4 |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验收程序: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质量保证期:(1)年。 |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保修期外终身提供有偿维修。供应商提供图书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止,在保证期内因图书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应商负责包退、包换。 | |||
7 | ★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 |||
8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免费现场培训。 | |||
9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16日期:
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供应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供应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供应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参加询价政府采购活动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询价通知书中所规定的义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格式17(以上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供应商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日期:签字人(签字):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鞍山市委宣传部2022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清单第三章货物需求日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包号:001/品目号:1产品名称: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数量:49740本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否 | |
采购文件要求(采购需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 证明材料 |
一、产品技术参数:★1.供应商必须承诺所供图书为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直供正版图书,不得加入非主渠道图书、盗版图书及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不得更换采购方预订的图书订单,不得搭配采购方订单以外的图书。若出现有盗版或其他类型非法出版物,供应商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报价供应商须完全满足《鞍山市委宣传部2022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清单》中对图书的书名、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采购数量要求。详见(《鞍山市委宣传部2022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清单》)。★2.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图书书名、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采购数量与采购人所制定的采购清单(详见《鞍山市委宣传部2022年农家书屋图书采购清单》)相符,如果出现违约,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如果遇到图书出版单位不履行承诺,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方同意的前提下,有权更换相同分类图书,成交供应商更换比率不得超过5%,且更换的图书品种定价不得低于原图书的定价。★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书目进行分拣、包装、配送。图书必须包装整齐,每包图书标明货物清单(货物清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送货单位、图书名称、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时间、ISBN号、定价、册数等信息,并工整地张贴在每包货物的包装外侧)。成交供应商须将采购图书按照829份进行打包。★4.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将图书配送到采购方指定的9个接收地点,并与相关接收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接收单位需在接收单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对接收情况及有关信息拍照为证(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要体现接收单位、接收人员、配送图书、交货时间等信息)。成交供应商60日内未完成配送,每延期交付一天扣除成交额5‰货款。★5.成交供应商送货前须提前通知采购人和接收人,按照采购人和接收人要求送货上门到指定地点后,并负责卸货,所送图书要打包工整,摆放整齐。成交供应商在送货时,随货要提供接收清单和货物清单。接收清单一式五份(一份交给接收单位,一份交给监收单位,两份交给采购单位,一份自留),接收清单应注明项目名称、包号、送货单位、送货人(联系电话)、送货数量(包数)、每包货物的详细信息(与货物清单每包信息要一致)以及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联系电话)、接收单位公章和监守人签字等信息。★6.采购方在图书验收时,以采购方最终确定的订单进行验收。若发现成交供应商所配送图书出现开胶、缺页、散页、倒装、划痕、破裂等的现象,供应商均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成交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未按照采购方要求,导致图书出现质量问题的,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无条件退换,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7.成交供应商须在配送前完成在Interlib系统上的图书标引、编目、加工、典藏等全部工作流程;★8.编目数据按照《中国文献著录规则》和《中国机读目录格式》进行著录;数据格式应与CNMARC联合编目数据库的中文格式保持一致;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作为图书分类依据;使用《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作为文献主题标引的依据。详细规则以《鞍山市图书馆中文图书分类、编目工作规则》为准;★9.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数据的质量,合格率100%。凡因数据质量问题不合格者,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返工的图书需在10日内处理完毕;★10.供应商必须按照鞍山地区公共图书馆联合借阅服务体系图书加工标准完成数据加工,确保新购图书与联合借阅系统各成员馆通借通还。★11.粘贴条形码,并加贴保护膜。每本书贴两个同号条形码,第一条贴在书名页的书眉中间,第二条贴在正文第19页书眉中间。所贴条码号连贯,不跳号、不漏号。贴条形码的位置均不影响正常阅读,尽量避免覆盖书上的图片和文字。条码为三九码,十四位,最后一位为校验码;(配送图书按农家书屋所在县区划分,使用各县区图书馆条码号段。具体号段由采购方于签订合同时提供);★12.粘贴书标,并加贴保护膜。一书2个与该书数据相对应的书标,字迹打印清晰。一个贴在书名页的左下角,一个贴在封底右上角,并在封底右上角的书标加贴保护膜。保护膜完全覆盖书标,起保护字迹不磨损的作用。 |
序号 | 类别 | 书 名 | 作者 | 出版单位 | 出版时间 | 定价 | 采购数量 |
1 | 政经 | 论中国共产党历史 | 习近平著 | 中央文献出版社 | 2021 | 26.0 | 829 |
2 | 政经 | 习近平扶贫故事 | 人民日报海外版编著 | 商务印书馆 | 2020 | 78.0 | 829 |
3 | 政经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有电子书) | 中共中央宣传部编 | 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2021 | 29.0 | 829 |
4 | 政经 | 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 |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 | 中央文献出版社 | 2021 | 16.0 | 829 |
5 | 政经 | 中国共产党简史 | 《中国共产党简史》编写组编著 | 人民出版社,中央党史出版社 | 2021 | 42.0 | 829 |
6 | 政经 | 直播营销高手三十六计:农产品带货全攻略 | 马彦威,吴新星编著 | 中国农业出版社 | 2020 | 20.0 | 829 |
7 | 政经 | 新农村微商营销一本通 | 赖国光,赖国全著 |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 2021 | 24.9 | 829 |
8 | 政经 | 伟业启航:画说红船精神 | 邵维正著 | 江西美术出版社 | 2021 | 20.0 | 829 |
9 | 政经 | 村民的民法典:插图版 | 《村民的民法典(插图版)》编写组编 | 法律出版社 | 2020 | 26.0 | 829 |
10 | 政经 |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研究 | 李玉玲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2020 | 29.8 | 829 |
11 | 政经 | 法官手记·爱恨之间 | 张世琦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021 | 36.0 | 829 |
12 | 政经 | 法官手记·不义之财 | 张世琦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021 | 36.0 | 829 |
13 | 科技 | 农业法规与科技应用指南 | 陈效庚,张兴军主编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33.00 | 829 |
14 | 科技 | 全图解懒人农法 | (日)设乐清和主编;久方,金怡夏译著 |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1 | 28.00 | 829 |
15 | 科技 | 蔬菜高效栽培模式与配套技术 | 王淑芬,高俊杰主编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19 | 26.00 | 829 |
16 | 科技 | 农作物主要病虫害科学防治实用技术问答 | 刘志恒,王洪平著 | 沈阳出版社 | 2019 | 23.50 | 829 |
17 | 科技 | 寒地苹果高效生产管理技术问答 | 秦嗣军 李丽杰 | 沈阳出版社 | 2020 | 20.0 | 829 |
18 | 科技 | 市民垃圾分类指南 | 《市民垃圾分类指南》编写组 | 大连出版社 | 2020 | 18.0 | 829 |
19 | 文化 | 农村留守老人与儿童安全手册 | 杨秦涛主编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8.0 | 829 |
20 | 文化 | 守护成长:农村儿童教育读本.中学阶段 | 郭瞻予编 | 辽海出版社 | 2019 | 38.0 | 829 |
21 | 文化 | 男孩可以这样教 | 小马车丛书编委会编 | 中国地图出版社 | 2021 | 28.0 | 829 |
22 | 文化 | 禁毒防艾知识读本 | 张福寿主编 | 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0.0 | 829 |
23 | 文化 | 老话说得好:不可不知的民谚俗语 | 江涛编著 | 团结出版社 | 2018 | 39.8 | 829 |
24 | 文化 | 闪闪红星:老红军的时代画像 | 毛国典绘 | 江西美术出版社 | 2019 | 20.0 | 829 |
25 | 文化 | 与孩子一起成长 | 马宝峰著 | 西安出版社 | 2019 | 39.0 | 829 |
26 | 文化 | 短视频营销一本通:乡村版 | 李保升主编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2021 | 18.0 | 829 |
27 | 文化 | 名师陪读《骆驼祥子》 | 张靖军李萍 | 辽海出版社 | 2020 | 33.0 | 829 |
28 | 文化 | 辽宁抗日英烈传 | 郭子健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2019 | 68.0 | 829 |
29 | 文化 | 跟着唐诗去旅行 | 乔小主 | 万卷出版公司 | 2020 | 39.8 | 829 |
30 | 文化 | 中国游记 | 李明达 | 沈阳出版社 | 2019.12 | 29.8 | 829 |
31 | 医卫生活 | 糖尿病饮食四宜五忌 | 王强虎主编 |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9.0 | 829 |
32 | 医卫生活 | 疫情来临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居家防护指南 | 刘中民,王韬主编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10.0 | 829 |
33 | 医卫生活 | 子宫颈癌与HPV疫苗知识读本 | 乔友林主编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19.8 | 829 |
34 | 医卫生活 | 中医药与健康普及读物 | 《中医药与健康普及读物》编写组编著 | 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1 | 28.0 | 829 |
35 | 医卫生活 | 中小学生公共卫生安全读本 | 刘懿卿,孙素梅主编 |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3.6 | 829 |
36 | 医卫生活 | 电信诈骗大揭秘 | 杨蕾,郭静主编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2021 | 22.0 | 829 |
37 | 医卫生活 | 乡村医生口袋书 | 孟浦,李晓南主编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2020 | 39.0 | 829 |
38 | 医卫生活 | 维生素、矿物质与健康系列丛书·B族维生素 | 蔡美琴主编 |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16.0 | 829 |
39 | 医卫生活 | 协和教你心理防护:新冠肺炎疫情中各类人员心理防护实用手册 | 魏镜,孙晖主编 | 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25.0 | 829 |
40 | 医卫生活 | 健康是父母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 | 赵霖、鲍善芬、赵和 | 辽宁人民出版社 | 2021 | 48.0 | 829 |
41 | 医卫生活 | 药食同源养生方药集粹 | 乔铁等 |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 | 2020 | 36.0 | 829 |
42 | 医卫生活 | 老年人生活照料 | 许福子 | 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 2020 | 35.0 | 829 |
43 | 少儿 | 中华历史故事 | 冯水滢编著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33.8 | 829 |
44 | 少儿 | 中华二十四节气故事 | 杨霞编写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33.8 | 829 |
45 | 少儿 | 写作业并不难 | 宗建明著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2021 | 35.0 | 829 |
46 | 少儿 | 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 荣红燕著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2021 | 35.0 | 829 |
47 | 少儿 | 儿童安全教育与防护 | 刘云发主编 | 延边大学出版社 | 2021 | 30.0 | 829 |
48 | 少儿 | 国学启蒙诵读大全.弟子规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 | 桑妮等编写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19 | 29.8 | 829 |
49 | 少儿 | 化学家的故事 | 小马车丛书编委会编 | 中国地图出版社 | 2021 | 28.8 | 829 |
50 | 少儿 | 初识人工智能 | 潘敬军,王晓辉,汤宝强主编 | 贵州科技出版社 | 2020 | 19.5 | 829 |
51 | 少儿 | 青瓦大街 | 曹文轩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 |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 | 2020 | 28.0 | 829 |
52 | 少儿 | 城边有家小酒店 | 曹文轩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 |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 | 2020 | 28.0 | 829 |
53 | 少儿 | 六十六道弯 | 曹文轩著;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编 | 童趣出版有限公司 | 2020 | 28.0 | 829 |
54 | 少儿 | 向着阳光长大 心理舒缓童话·和一朵小花聊聊天 | 窦晶著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24.5 | 829 |
55 | 少儿 | 向着阳光长大 心理舒缓童话·难过的时候我会哭 | 窦晶著 | 黑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0 | 24.5 | 829 |
56 | 少儿 | 伟大的历程——葵花向太阳 | 张曙光 著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1 | 39.8 | 829 |
57 | 少儿 | 伟大的历程——渔村春来早 | 陶永灿 著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2021 | 39.8 | 829 |
58 | 少儿 | 安心童话系列绘本——安全屋 | 张喆 李明阳 | 辽海出版社 | 2020 | 30.8 | 829 |
59 | 少儿 | 中国榜样丛书: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当代中国二十四义 | 祝宏 | 辽宁教育出版社 | 2019 | 30.0 | 829 |
60 | 少儿 | 安心童话系列绘本——保护你的勇士 | 张喆 李明阳 | 辽海出版社 | 2020 | 30.8 | 829 |
(一)评审原则二、评审原则及程序最低评标价法。一、评审方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询价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
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资格审查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确认询价通知书(二)评审程序询价小组应当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8条第(3)款执行。★4、同一品牌产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3.2样品及演示3.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款。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符合性检查
5.1询价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比较及评价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响应无效。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响应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5.3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5.2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
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响应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报价扣除比例如下: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响应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响应报价扣除——(2-3%)。(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响应报价的10%(6-10%)(1)非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评审时,清单中所报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响应报价的——%。(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响应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7、响应无效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响应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其他情况,由询价小组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扣除后的报价相同时,按报价由低至高排序;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29条,具体的处理办法如下: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1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询价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询价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联合体协议(如适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3 | 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14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无供应商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 | |||||
结论 |
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响应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询价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报价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分项报价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2.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 | 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品目清单》、《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须提供)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 | |||
10 | 响应报价 | 1.响应询价通知书实质性要求2.无供应商须知26.2所述情形 | |||
11 | 样品或演示(如适用) | 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1.3及24.1所述全部要求 | |||
结论 |
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注: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3.交货2.2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技术指标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
6.验收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付款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4.合同金额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8.包装要求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9.伴随服务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10.质量保证期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11.质量保证10.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3.违约责任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5.争端的解决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不可抗力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8.适用法律: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20.1采购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合同格式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20.5成交通知书;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成交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七、验收要求2.交货地点:1.交货时间: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日期:日期:邮编:邮编: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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