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高速集团收费运营数据智能平台招标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志华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伟022-85611209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10
公告正文
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高速集团收费运营数据智能平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速集团收费运营数据智能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要求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国务院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本项目是主要完成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高速集团收费运营数据智能平台项目相关工程的建设。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项目是主要完成天津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项目高速集团收费运营数据智能平台项目。本工程共涉及收费业务数据系统硬件平台建设、网络安全系统建设、通信系统网络结构优化调整、对账及稽查业务平台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云平台建设等。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为平台软件设计、功能界面、编码及测试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3月31日,日历天105天,试运行3个月,运营与维护期(缺陷责任期)2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近年(工程完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1项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应用系统软件开发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持单位介绍信(盖投标人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凡是已报名的投标人,无须前往我公司现场领取招标文件,请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领取招标文件资料的电子版(详见招标公告4.1条)发送至我公司邮箱tjbhwhgs@sina.com,并在电子邮件中留言以下信息: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快寄地址。我公司收到资料并核查无误后发送至对应投标人邮箱我公司的收款账户二维码,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立即将招标文件按报名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寄(顺丰到付)。
4.3到现场领取招标文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在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出示手机支付宝“健康码”,进行“津门战役”扫码。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人员不得超过1人。
4.4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 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本项目采用线上网络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网上开标方式告知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另行通知)(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或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快递至招标代理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收件人:李伟,联系方式:022-85611209),同时将投标文件密封照片和快递运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至tjbhwhgs@sina.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标段名称-快递公司名称及运单号-快递寄出时间”(例如:XX 公司-XX项目XX标段-顺丰1234567890-2020 年X 月X日上午X时:X分),建议快递外包装标注上述信息。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当天请各位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引导递交文件(按照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人间隔1米),进入腾讯会议虚拟会议室参加网络开标活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张自忠路240号港湾中心1601室 |
邮编:300384 | 邮编:300041 |
联系人:刘志华 | 联系人:李伟 |
电话:022-83711016 | 电话:022-85611209 |
传真:022-83711016 | 传真:022-85611209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jbhwhgs@sina.com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 2020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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