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榕金水湾二期I地块项目沙盘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zznd-2021-105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道兴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叶0593-2922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5
公告正文
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榕金水湾二期I地块项目沙盘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榕金水湾二期I地块项目沙盘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ZND-2021-105

项目名称:新榕金水湾二期I地块项目沙盘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参数和要求

1

1-1

新榕金水湾二期I地块项目沙盘制作及安装采购项目

一批

79000

详见第三章招标文件及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合格的供应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允许分支机构参与,分支机构参与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的投标人参与,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参与投标的,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A1:【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A2:【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A3:【无法按照第A1、A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至2021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 】

方式:(1)直接到本公司办理(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以对公账号(或个人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宁川支行,账号:35050168635200000211,开户名: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可简写)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FJZZXMTZ@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新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陈道兴/13599940028        

联系方式:宁德市蕉城地产综合大楼十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号楼1003室            

联系方式:小叶/0593-29223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电 话:  0593-292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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