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科研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zb-(wjc)2023-01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高薪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沙0951-76963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科研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月 6 日至2023年 4 月 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3-011
项目名称: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科研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8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8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二氢钾、奥美95、吉育516、宁豆6号、宁京豆7号、中黄30、乙草胺、2,4-滴异辛酯、灭草松、3%辛硫磷、5%烯效唑、73%炔螨特、4.5%高效氟氯氰菊酯、大豆根瘤菌、20%精喹禾灵、氯虫苯*虱螨脲、水稻控释掺混肥、扫茀特、千稗净、稻裕、水稻控释掺混肥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主。)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具体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月 6 日至2023年 4 月 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农林科学院(http://www.nxaas.com.cn)。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宁夏农林科学院(http://www.nxaas.com.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联系方式:高薪 0951-6882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徐沙 0951-7696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沙
电 话: 0951-7696306
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科研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月 6 日至2023年 4 月 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WJC)2023-011
项目名称: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科研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864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864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二氢钾、奥美95、吉育516、宁豆6号、宁京豆7号、中黄30、乙草胺、2,4-滴异辛酯、灭草松、3%辛硫磷、5%烯效唑、73%炔螨特、4.5%高效氟氯氰菊酯、大豆根瘤菌、20%精喹禾灵、氯虫苯*虱螨脲、水稻控释掺混肥、扫茀特、千稗净、稻裕、水稻控释掺混肥等。(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主。)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具体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6日 至 2023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月 6 日至2023年 4 月 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派代表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材料。所需携带证明材料:(1)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农林科学院(http://www.nxaas.com.cn)。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以上网站以公告形式公示。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宁夏农林科学院(http://www.nxaas.com.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农林科学院农作物研究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
联系方式:高薪 0951-6882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市房地产交易大厦主楼1518室
联系方式:徐沙 0951-7696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沙
电 话: 0951-769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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