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宜阳县实验高中项目门窗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卷 招标公告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宜阳县实验高中项目门窗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62354.15 平方米,合 243.53 亩。计划新建实验楼一栋,总建筑面积 9074.81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教学楼三栋,总建筑面积 25994.67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食堂二栋,总建筑面积 12076.89 平方米;行政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1208.84 平方米,六层框架结构;学生宿舍楼二栋,总建筑面积 29041.84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教师公寓楼二栋,总建筑面积 10294.5 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门卫室,总建筑面积 119.43 平方米;站房建筑面积 670.17 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室外运动场,占地面积约 28106.29 平方米,其中,看台基地面积 2249.96 平方米,建筑面积 1397.33 平方米;及地上停车场、小区内道路、景观中心、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共90个班4500个学位。 建设单位:宜阳兴宜新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智博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1.2招标内容: 项目本次招标内容为宜阳县实验高中项目门窗工程,共计4个标段: 一标段:1#宿舍楼、2#教学楼、3#教学楼、行政楼的门窗工程,施工面积共计42329.59㎡; 二标段:1#实验楼、4#教学楼、食堂一、食堂二的门窗工程,施工面积共计29816.59㎡; 三标段:2#宿舍楼、站房的门窗工程,施工面积共计15921.04㎡; 四标段:教师公寓一、教师公寓二的门窗工程,施工面积共计10294.5㎡。 具体工程细目及工作内容:见附表《招标工程量清单》。 2.计划工期 总工期为40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以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工日期:收到项目部通知后顺延相应标段的工期日历天的日期,具体以双方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确定工期的为准。 3.质量要求 合格,同时满足业主承包合同的总体质量目标要求。符合洛阳市质监站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中铁七局集团合格分包企业名录内,且未被中铁七局郑州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劳务企业名单的单位; 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具有良好的施工信誉及社会信誉,且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单位无诉讼或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具有满足工程项目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员工素质高,财务状况良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6月27日10:00至 2023年7月2日10:00。 地点: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车新颖 电话:15136289370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数量的招标文件(每个投标人购买标书不超过2个标段),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过日不予发售。每份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一律银行转账支付,售后不退。 6.现场考察 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必要时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7日10:00(北京时间),如有调整,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10:00 8.2开标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3号中铁七局集团郑州工程有限公司2号楼6楼会议室。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高中项目经理部,账号:2011010192701126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联行号:103100000018。 9.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转做履约保证金,返还时间详见合同内容(无息)。 10.其它 10.1竞标人应结合施工现场和自身管理水平及招标限价进行报价。 10.2竞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取消竞标人侯选资格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1)竞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出; (2)确定的竞标人未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合同; (3)竞标人之间存在串标、恶意围标。 11.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12.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宜阳县实验第一高级中学建设项 目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车新颖 电 话:15136289370 地 址:洛阳市宜阳县灵龙大桥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200米。 2023年 6月27日
备注: 1.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完成合同中包含的内容出现退场行为,则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部分且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最终结算。 2.甲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甲方勒令乙方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后 仍无法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完成的部分验收合格的工程,依据本合同约定按已完工作量的80%予以结算。 3.如果实际完成的部分且验收合格工程量无法适用中标单价进行结算时,可采用门窗工程各类门窗单价进行单项结算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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