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系统设备运行质量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24-82364178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4-883253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系统设备运行质量评价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系统设备运行质量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 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中 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 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高速公路ETC门架系统及关键设备检测规程的公告》(交通运输部〔2019〕第59号公告)、 《收费公路联网收费系统运维工作指南(暂行)的函》(交路网函〔2021〕28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各省需定期对本区域内 运行的收费系统及关键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价。为保障在用的关键设备运行质量,提升联网收费系统稳定性和用户良好通行体 验,本项目开展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车道和门架系统以及关键设备的运行质量评价,为联网收费入网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2.2招标范围 2024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关键系统设备运行质量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联网收费系统关键设备运行质量评价、联 网收费车道系统运行质量评价、ETC门架系统运行质量评价。具体包括评价实施方案制定、现场调研、设备检测及数据结果分 析统计汇总,最终出具关键设备运行质量评价报告、车道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报告、门架系统运行质量评价报告。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法人资 格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质量评价任务的成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 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备检测任务的成员)必须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 认可委员会授权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
企业业 绩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质量评价任务的成员)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 21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必 须包含收费系统)监理服务业绩。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备检测任务的成员)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 为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测试服务业绩。
主要人 员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质量评价任务的成员)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持有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 维修)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收费系统)施工监理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承担本项目质量评价任务的单位 承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 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 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之前,须在系统中选择联合体投标并添加联 合体成员)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 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3 日 14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 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 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 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 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4-82364178 招标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系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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