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简餐店、饮品店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2024-JHZZHB-F1003)(第1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zzhb-f1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简餐店、饮品店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JHZZHB-F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简餐店、饮品店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ZZHB-F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简餐店、饮品店租赁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根据服务履约情况每年续签或由采购人组织重新招标。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413日至419日,每日上午9:00 11:30 ,下午 14:00 17:00。(申领时间为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周口路97号中航工业青岛科技园20号楼一楼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hxzbdl@126.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通过后,邮箱内回复标书收款方式)。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570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570930分。

(三)投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周口路97号中航工业青岛科技园20号楼一楼会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57930

(二)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周口路97号中航工业青岛科技园20号楼一楼会议中心(招标代理机构)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踏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

(四)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具体要求: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招标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意见。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招标人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单位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现场勘察作为评标依据之一,现场勘察回执单一式两份,报价方、需求方各一份,双方均需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无效。未进行现场踏勘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施培晓、汪平  

移动电话:1509241180813156257251                

    址:青岛市市北区周口路97号中航工业青岛科技园20号楼(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需求单位联系人:宋助理

   办公电话:0532-51873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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