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第TJ01标项目经理部泵车公开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友谊1390931109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第TJ01标项目经理部泵车公开询价函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杭浦高速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第TJ01标项目经理部所需泵车租赁以询价方式进行招标租赁,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103110:00前将报价文件发送http://sp.iccec.cn/。

询价公告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00-2024年10月31日10:00

询价报价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00-2024年10月31日10:00

一、项目概况:

起讫桩号为K0+500~K4+700,路线往东南方向行进,连续跨越G525、通苏嘉甬铁路检修站支线、官堂线Ⅴ级航道(规划准Ⅲ-b单线航道)、楞港路(规划)后,分别与中兴路(规划)及武袁公路相交,终点设于本项目与武袁公路交叉处,连接线全长4.2km。构造物主要包括武通港特大桥2011.2m/1座,中桥130m/2座,箱涵34.8m/1道。

二、租赁设备一览表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使用项目

行驶范围

备注

泵车

46米

24000

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项目经理部

主要以浙江省嘉兴市海武原街道

 

 

注:以上数量和时间为暂定,具体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1、本次询价的泵车是合规购买、有合法手续的泵车。

2、本次询价泵车要求满足项目交通服务要求。

3、泵车要求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具有出厂合格证,车辆保险在有效期内。

四、与询价泵车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

2、租赁方必须提供租赁车辆的交强险与商业险,第三方责任保险不低于100万。

3、燃油、电力供应由乙承担的,

4、调遣(进出场)费:租赁方必须按照项目要求调派 租赁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结合租期长短等情况协商进出场费用承担)

5、配备操作人员名,人员数量满足甲方正常施工需要,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办理。

6、甲方拥有设备租赁期间的调度权和使用权。操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要求,服从甲方调配,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

7、泵车暂定交付期:2024年10月24日(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8、交车地点: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杭浦高速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第TJ01标项目经理部

9、供应质量或品牌要求范围:购车年限不超过5年,设备尾气排放必须满足交管部门规定要求。

10、售后服务;设备的大修和日常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实施。甲方每月可根据工程进度安排乙方设备  1 天维修时间,故障超过 1 天(即  24 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天 车辆日租金*超出故障天数 元从当月租金中扣除。当设备故障短期内无法修复、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时,乙方应在3日内无偿替换合格设备进场以满足甲方施工需求,设备进出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11、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设备送达被租赁人指定地点,经租赁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折旧、大修、日常维修保养(含耗材及备件)、资质手续、安全设施配备。

12、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设备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租赁商必须接受退还,并承担由此给被租赁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13、对账签认方式: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双方约定每月15日对账,结算租期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不足一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14、结算支付方式:每月20日之前对账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次月支付100%。

五、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租赁询价为本批租赁的首次泵车租赁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租赁人预期值,租赁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租赁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中交二公局杭浦高速公路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项目使用需求。

六、联系方式

   址: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杭浦高速南北湖互通改建工程第TJ01标项目经理部

人:宋友谊

联系电话:13909311094

 

                                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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