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山县榛子乡卫生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榛子乡卫生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ZCB[2023]07-04H (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榛子乡卫生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相关服务及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1日10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14日1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日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安装过程中将线路、终端做好相应标识;所供视频监控设备免费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采购方要求接入到相关设备中,供应商所供设备需与我院现有视频监控相兼容、画面清晰、不卡顿。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5、售后服务:若报修,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
6、安装过程中,供应商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安装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7、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8、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所产生的杂物和垃圾,不得随意丢弃至院区内。
9、供应商安装完工后7天内,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监控点位台账交于采购方负责人存档。
10、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59022.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
我单位拟就兴山县榛子乡卫生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ZCB[2023]07-04H (项目编号)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榛子乡卫生院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代理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服务的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所需服务名称 | 所需服务的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室外全彩筒型网络摄像机 | 详见附件8 | 台 | 11 | |
2 | 室内半球网络摄像机 | 台 | 19 | ||
3 | 监控支架 | 个 | 11 | ||
4 | 监控交换机 | 台 | 2 | ||
5 | 视频监控录像一体机 | 台 | 1 | ||
6 | 网络硬盘录像机 | 台 | 1 | ||
7 | 监控硬盘 | 块 | 4 | ||
8 | 监控显示屏 | 台 | 2 | ||
9 | 壁挂支架 | 个 | 2 | ||
10 | 控制手柄 | 个 | 2 | ||
11 | 高清数据线 | 根 | 4 | ||
12 | HDMI光端机 | 台 | 2 | ||
13 | 12芯光缆 | 米 | 129 | ||
14 | 2芯室内光纤 | 米 | 120 | ||
15 | 监控千兆网线 | 米 | 1740 | ||
16 | 光纤收发器 | 对 | 1 | ||
17 | 光纤终端盒 | 个 | 2 | ||
18 | 电源线 | 米 | 420 | ||
19 | 线管 | 米 | 600 | ||
20 | 机柜迁移 | 台 | 3 | ||
21 | PDU | 个 | 2 | ||
22 | 线槽 | 米 | 2.5 | ||
23 | 插线板 | 个 | 3 | ||
24 | 监控电源 | 台 | 3 | ||
25 | 24口千兆交换机 | 台 | 3 | ||
26 | 网桥电源 | 个 | 1 | ||
27 | 辅助材料 | 项 | 1 | ||
28 | 安装调试 | 项 | 1 |
四、价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需详细阅读招标人提供的询价文件资料,如需说明之处,请在报价书中列明。
3、付款办法:
本项目无预付款,凭全部相关服务及产品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
五、交货要求
1、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付,逾期者按国家标准缴纳竣工违约金。
2、服务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应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8)等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委托他人参与报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提交方式:以上资料经签字、盖章后,密封送至招标人处(一式两份)。
七、提交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1日10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14日1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招标办领取询价文件和相关资料,节假日除外)。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八、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
本项目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
开标地点:兴山县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
九、公告
本次采购公告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其它要求
1、招标成交原则:服务满足采购方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将由采购人综合评审确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3、服务及相关成果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30日后,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相关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4、安装过程中将线路、终端做好相应标识;所供视频监控设备免费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并按采购方要求接入到相关设备中,供应商所供设备需与我院现有视频监控相兼容、画面清晰、不卡顿。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国家主管部门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5、售后服务:若报修,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派遣相关人员赶赴现场,4小时内维修完毕;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并于到达现场2小时之内排除故障。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修复的或同一货物经3次维修后仍不能稳定、可靠运行的,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免费更换。返修或更换后的部件保修期应重新计算。
6、安装过程中,供应商系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在安装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方无关。
7、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损坏施工区域附属物及其它施工造成的损失,需照价赔偿或恢复。
8、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及时清理现场所产生的杂物和垃圾,不得随意丢弃至院区内。
9、供应商安装完工后7天内,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监控点位台账交于采购方负责人存档。
10、此次采购项目单项报价及总报价(59022.00元)均不得超过拦标价。
招 标 人: 兴山县人民医院
地 址: 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23号
联 系 人: 贾代琴
电 话: 0717-2519198
邮政编码: 443700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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