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91216]-2890号
预算金额20.1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SJL-JZ2020011500007GKXMHT1
分包编号:
${bdno}
分包名称:
${bdname}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签订日期:
2020-01-15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91216]-2890号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需求的2020年内网网站运维费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JLSZC201901110的谈判文件在国内公开谈判,谈判小组评定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服务内容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
数量
单价(元)
小计金额(元)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2020年内网网站运维费
吉林省检察机关(共计97 家检察院)内网网站群及部分业务系统运维
1、 拓尔思软件产品出现故障时,提供现场 问题诊断与排查,及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故障排除后2 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提交《故障处理报告》文档。
2、提供在不影响检察机关网站应用和正常业务活动前提下,平稳有序地进行拓尔思软件产品 BUG 修复与软件版本的更新服务(同一版本下的小版本升级),并及时向用户通报拓尔思软件产品 BUG并修复产品BUG 。
3、提供拓尔思软件产品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在使用拓尔思软件产品过程中遇到的任何技术问题包括拓尔思产品操作、技术疑难与故障、网站改版、系统功能及网站系统发展规划,都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汇报等方式进行沟通。
4、提供网站群前台相关问题的技术咨询服务,可以通过电话、邮件或现场等方式解决省院本级与全省下级院相关问题。
5、提供拓尔思软件产品性能优化服务:当网站系统拓尔思 软件产品遇到性能问题时,对拓尔思软件产品进行的诊断与调优服务,包括产品支撑数据库、操作系统、应用中间件、页面模板调优等。
6、提供系统平台和服务器系统变更时的相关技术服务:在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应用中间件、数据库等有变更时,提供在此平台上运行的拓尔思产品的迁移与配置服务。
7、提供 2 次 5 人的拓尔思软件产品开发培训,培训地点在吉林省检察院指定会议室。
8、 功能改进需双方共同确认开发需求与工作量,开发总工作量不超过 10人天。如果开发工作量超时,另行签署商务合同。
9、提供拓尔思产品定期巡检服务,每次巡检后出具巡检报告,巡检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问题现象、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处理计划、处理后状况等内容。
10、在采集对象网站有改版、更替、新增时,需要投标人及时提供技术保障,保障拓尔思网络信息雷达系统的采集和数据的准确性。
11、 拓尔思软件产品与其它业务系统需要做集成开发时,提供协助相应工作范围内的技术支持。
12、提供拓尔思产品相关数据库系统的定期巡检维护,每次巡检后出具巡检报告,巡检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问题现象、原因分析、处理方法、处理计划、处理后状况等内容。定期对相关数据库进行备份,恢复测试。
13、提供拓尔思产品相关数据库同平台数据迁移,跨平台数据库迁移,并且提供验证数据迁移验证。保障迁移拓尔思产品数据“零”损失,各项应用程序正常使用。
14、现场驻场技术服务:当系统出现故障时,驻场的技术支持工程师及时排除故障。同时公司方面应提供不少于 2 人的高级工程师(相关技术工作时间 5 年以上)能够进行远程技术支持。
15、电话服务:提供 7 天× 24 小时× 365 天的电话支持,在 30 分钟之内响应。
16、电子邮件服务:提供 5 天× 10 小时× 365 天的电子邮件服务,在 2 小时内响应。
17、服务团队:要求投标人派遣遵守劳动纪律、个人素质强、熟悉现有系统的技术服务人员驻场服务;驻场服务地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技术服务人员数量: 2 名。
18、驻场人员工作时间:一年服务期限内的法定工作日( 5 天× 8 小时)。
19、故障排除:网站系统的拓尔思软件产品出现故障时,现场进行问题诊断与排查,及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故障排除后 2 个工作日内向用户提交《故障处理报告》文档。
20、现场服务技术人员对系统都具有较强的运维能力,能及时解决各类故障。 要求提供各类技术人员的详细名单,包括巡检人员、现场驻场技术人员、电话与邮件服务人员、远程服务人员等。
21、当现场技术人员不足以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时,投标公司应调集高级技术人员赴现场解决问题。
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5天开始服务,服务期一年。
服务地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南环城路3777号)。
服务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保证所提供的服务验收合格。
1
201500
201500
备注:本合同中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
2.
合同价格:201,500.00元,¥:
贰拾万壹仟伍佰元整。
3.
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5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服务地点: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3.3交货/服务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4.
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自行付款:本合同中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待明年预算下达运维服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5.履约保证金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提交。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
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7.合同补充条款:无。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书;
9.2中标通知书;
9.3谈判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9.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需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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