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金额
7532.6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532.61万元
招标公司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亚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筑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凤135088890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793b3206-14ab-49f1-b8cf-884030758526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93b3206-14ab-49f1-b8cf-884030758526 | ||
建设规模: | 38km793b3206-14ab-49f1-b8cf-884030758526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9-2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0888-5152675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丽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亚男 |
办公电话: | 0888-517650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筑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李凤 |
办公电话: | 13708888064 | 移动电话: | 13508889084 |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300246001001 |
标段名称: |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0-18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二(三楼)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532.6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丽江中心城区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1.新建DN150-DN500再生水回用管网约38km。2.再生水水质保障工程:①再生水提升泵站改造:新增1台水泵及配套的自控设备、液位计等设施,新增加药间和加药设施,保证余氯指标满足再生水回用标准。②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设施改造:对原有深度处理单元的混合池、V型滤池进行改造,形成曝气+锰砂过滤的除铁工艺,对污水中铁离子进行去除,保证再生水对铁离子的要求。3.再生水回用智慧监控工程:建设一个再生水信息管理平台与前端监测感知网络,包括管道流量与压力监测设备各7套,智能取水终端48套。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丽江中心城区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或联合体。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项目总承包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①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承包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②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应为施工单位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0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书面说明。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0-18 09:00 |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