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1.项目概况
湖北圣保罗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竹木制品、装饰建材等生产与销售、装饰工程设计于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抓住市场机遇,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竹、木制品加工及装饰浸渍纸生产项目。项目用地面积80亩,劳动定员100人,项目建成后,年产强化竹木地板500万平方米、复合木门10万套、板式家具20万套、年产装饰浸渍纸2400万m2,销售收入可达45400万元/年,税后利润3043万元/年。
建设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竹、木制品加工及装饰浸渍纸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湖北圣保罗木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
建设地点:咸安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7012m2,主要包括1~3#生产车间(各车间建筑面积均为6143m2)、4#生产车间4370m2、研发楼2200m2、综合楼1904m2、配电房70m2、门卫房38m2等,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工程。
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00人,其中管理人员10人,生产人员90人;每天工作8h,年工作300天。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址区域SO2、NOX小时浓度均值,PM10、SO2、NOX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甲醛、二甲苯任何一次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甲苯最大一次值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TVOC1小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非甲烷总烃要求,表明项目厂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除氨氮外各监测因子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体标准限值要求。釜河氨氮超标主要原因是永安污水处理厂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尚未完全建成,部分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待永安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及泵站建成后,釜河水质将得到改善。
2.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噪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4地下水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地下水除铁、锰、亚硝酸盐外其它指标均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铁、锰、亚硝酸盐主要是由于当地地质背景值较高。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fenton氧化+混凝沉淀”处理;研发废水经中和处理;全厂废水经公司总排口排入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釜河,对釜河水质影响较小。
3.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甲醛等挥发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导热油锅炉采用清洁燃料天燃气,锅炉废气经烟囱高空排放。采用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型SCREEN3模型预测,粉尘、甲醛等挥发性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与背景值叠加后未超过标准限值,表明建设项目排放废气不会改变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预测分析,拟建项目各产噪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5地下水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会对地下水水位产生影响,在做好化粪池、设备清洗水处理池、污水收集、排放管道等的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水质影响不大。
3.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用地所占植物种类多为区域内常见种,施工过程需对建设场地进行开挖、填筑和平整,原有植被被铲除,改变了土地的原有使用功能,从而使绿地面积有所减少。但施工完成后,公司将进行大面积绿化,施工期对建设区域植被产生的不利影响也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和绿地设施的完善而消失。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木板锯切、砂光、打孔等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制胶、烘干、热压、喷涂等过程产生的挥发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采用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型SCREEN3模型预测,粉尘、挥发性废气最大落地浓度与背景值叠加后未超过标准限值,表明建设项目排放废气不会改变项目区域大气环境功能。
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设备清洗废水经“fenton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全厂废水经公司总排口排入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釜河,对釜河水质影响较小。
4.3固体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活性炭、污泥、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废导热油、机修废油等。其中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出售给生物质燃料厂生产生物质燃料;废包装材料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或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更换后回收;机修废油、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池废油、污泥、生活垃圾及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拟建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引风机、锯切机、电钻等设备,其噪声源强在90~115dB(A)。其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音设备;加装隔声屏障,同时加强机械设备保养,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
5.环境风险结论
拟建项目原材料多为易燃的干燥木材,风险事故主要为火灾。项目营运期主要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其次,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反事故演练,防止较大工程事故发生。同时增加公司应对环境风险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6.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结论
6.1清洁生产
拟建项目清洁生产可达国内先进水平。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还应加强管理,紧跟科技进步的步伐,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挖掘清洁生产潜力,依靠技术的不断进步,保持良好的清洁生产水平。
6.2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废水经永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排放量分别为0.28t/a、0.04t/a,其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永安污水处理厂考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15t/a、0.72t/a,其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0.15t/a、0.72t/a;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为1.5t/a、3.15t/a,其总量考核指标分别为1.5t/a、3.19t/a。
7.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7.1产业政策符合性
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7.2规划相符性
建设项目符合《咸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及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8.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9.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10.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圣保罗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0715-8152003
地址:咸宁市咸安经济开发区 邮编:43700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510372 电子邮箱:gzydhbhb@126.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810室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