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横江镇人民政府横江镇丹阳村湖家圳塘尾坝水塘水毁修复项目(编号:GZDZ2024-SC-F-C005)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金额
12.5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dz2024-sc-f-c005
预算金额12.51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797-5750002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0797-57881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横江镇丹阳村湖家圳塘尾坝水塘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DZ2024-SC-F-C005
项目名称:横江镇丹阳村湖家圳塘尾坝水塘水毁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1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单价
(人民币)
预算金额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横江镇丹阳村湖家圳塘尾坝水塘水毁修复项目
1

125152.00
125152.00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横江镇丹阳村湖家圳塘尾坝水塘水毁修复项目。施工现场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了解。
2、工程地址:石城县横江镇丹阳村     
3、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为依据施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采购人有权拒付合同款并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与间接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开始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磋商大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磋商大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响应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见磋商文件。
3、响应方式: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二次报价(最终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决定。
4、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城县横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石城县横江镇        
联系方式:李先生 0797-575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鼎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城县琴江镇东环路仙姑岭二期安置地 A1 栋二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邓女士 0797-578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  0797-578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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