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金额
384.5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3]100030号
预算金额384.53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杜振华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3]100030号
项目名称: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845312
最高限价(元):38453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453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面向梅沁未来社区数字化建设,接入高新区未来社区统一底座及底座自有应用,建设邻里、教育、健康等九大场景内容,实现多端接入,系统对接,安全系统建设等内容。智能化软件开发涵盖服务、治理、健康、教育、邻里、建筑场景的板块打造,并包括了梅沁社区驾驶舱建造、数字社会十二有系统接口对接、浙里办系统接口对接、系统二级等保测评等内容。智能化硬件采购包括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网络设备,数字化办公设备,物业用房智能化,监控设备以及数字化建议七大场景涉及的硬件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投标文件制作:
2.4.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
收件人:杜振华 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政策。
2.6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87739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83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振华、王腾、汪珍、周丙海、房科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6310
质疑联系人:郑涵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联系人 :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3]100030号
项目名称: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845312
最高限价(元):38453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高新梅沁未来社区项目(旧改类)数字化(含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8453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面向梅沁未来社区数字化建设,接入高新区未来社区统一底座及底座自有应用,建设邻里、教育、健康等九大场景内容,实现多端接入,系统对接,安全系统建设等内容。智能化软件开发涵盖服务、治理、健康、教育、邻里、建筑场景的板块打造,并包括了梅沁社区驾驶舱建造、数字社会十二有系统接口对接、浙里办系统接口对接、系统二级等保测评等内容。智能化硬件采购包括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网络设备,数字化办公设备,物业用房智能化,监控设备以及数字化建议七大场景涉及的硬件设备。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7日至2023年02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开标室一)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4投标文件制作:
2.4.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4.2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2.4.3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不作强制要求,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2.4.4.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
收件人:杜振华 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扶持少数民族地区或不发达地区政策。
2.6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梅墟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梅墟街道枫香路37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187739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831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振华、王腾、汪珍、周丙海、房科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076310
质疑联系人:郑涵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07631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 真:/
联系人 :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3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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