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成交公告
水系方案研究区域水系沟通畅流活水河道治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科研仪器设备节能产品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计算机办公设备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正版软件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信息安全产计算机产品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平台系统摸排结合地块开发建设防洪排涝道路景观文旅周边控规引排系统摸底调查收集整理分析调研实地查看大中小闸站建筑物断头浜治理基础调查治水方案电子效果图设计配套跟踪服务水草研究拓扑导流墙引水原型观测数值模型成果文件审查资料图纸数据段计算书计算软件专利技术科学研究试验成果资料方案成果编制配件咨询审查修改调整前期勘探测量现场踏勘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编制服务补充成果文件编制成果文件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阳湖竞磋【2022】001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茅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丽0519-86520236
中标公司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阳湖竞磋【2022】001号
二、项目名称: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中标(成交)金额:29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中心城区水系摸排调查,分片区(含水系片区及区重点片区)研究水系调整的影响并制定水系沟通方案,优化工程建设及调度运行。 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基础调查成果;分区域治水方案(电子、纸质)及效果图;设计配套跟踪服务。 服务时间:2022年10月前完成摸排,2022年底提交长沟河片区、中以园片区、牛塘镇片区、湖塘镇片区分片区水系方案,其余分片区方案根据采购人要求。 服务标准:通过专业评审,设计质量满足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磊、陈珍功、茅崚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
地址:延政中大道18-1号水务大厦
联系人:茅先生
联系方式:0519-67898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4楼409室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王丽
联系方式:0519-865202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电 话:0519-865202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采购文件.doc 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采购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项目编号:阳湖竞磋【2022】001号项目名称: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1第四章采购需求30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一章采购邀请1目录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1.项目编号:阳湖竞磋【2022】001号一、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是☑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6.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前完成摸排,2022年底提交长沟河片区、中以园片区、牛塘镇片区、湖塘镇片区分片区水系方案,其余分片区方案根据采购人要求。5.采购需求:4.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300万元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武进区中心城区水系方案研究项目 | 300 | 1 | 完成中心城区水系摸排调查,分片区(含水系片区及区重点片区)研究水系调整的影响并制定水系沟通方案,优化工程建设及调度运行。 |
2.1中小企业政策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3.2供应商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区域水系沟通(或活水或治理)等相关项目规划方案或设计项目。3.3.1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标段。3.方式:现场报名。2.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四楼)1.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六、公告期限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进区湖塘镇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五楼)开标室。时间:2022年8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五楼)开标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9日14_点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标前答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2年8月12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837875326@qq.com)递交至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二份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未提供上述资料的,将不予接受报名。因本项目工期紧,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拟报名单位自行勘察现场,以便做好服务技术方案。(4)业绩证明材料。(3)供应商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明;
名称: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健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2)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3)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向场地管理人员提交《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4)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5)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3.疫情防控措施:2.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联系方式:0519-86520236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府西路8号鸿业大厦4楼409室招标代理部名称: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19-67898886地址:延政中大道18-1号水务大厦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报名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电话:0519-86520236项目联系人:王丽3.项目联系方式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采购人代表 □报名及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近14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否 □是 ,到达时间为: | ||||||
近14天内是否离开过常州? □否 □是 | ||||||
离开常州往 | 返常日期 | |||||
途径(换乘) | 途径日期 | |||||
近14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 单位(公章)日期: |
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过程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附件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盖章):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姓名)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暨授权委托书附件
单位名称(公章):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被授权人情况: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意事项: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需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一说明供应商须知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______。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45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邮件。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519-67898886;通讯地址:延政中大道18-1号水务大厦。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 |
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进口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3.1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4.2.1中小企业定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5.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正版软件4.4.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4.3.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响应费用4.7.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4.6.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信息安全产品4.5.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采购邀请6.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8.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响应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9.4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9.3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9.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9.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构成8.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2.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10.2.1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0.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0.1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9.5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响应有效期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保证金。磋商保证金10.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终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0.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3.4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应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须为全名,否则视为无效响应。13.3磋商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修改无效。13.2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全部是打印件。供应商应按照要求签字、盖章。13.1供应商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壹份“电子光盘或U盘”(光盘或U盘中含全套正本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署、盖章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至公告中注明的地点,凡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4.2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提供有效的《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供的,代理机构不接收其磋商响应文件。14.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光盘均应当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的提交
五评审16.5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16.4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6.3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6.2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磋商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16.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18.1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磋商小组17.3本项目不公开报价。17.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磋商。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解密与开启
20.1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六确定成交19.1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18.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1.1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终止21.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书
23.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合同21.1.4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7.7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1.1.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4.1询问询问与质疑23.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3.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3.3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4.2.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2.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4.2.2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4.2.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4.2质疑24.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一、评审程序第三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5.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24.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4.2.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资格性检查要求1.3《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1.2《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1.1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书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终报价符合性审查要求1.4《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8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9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0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1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2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2.7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会将通过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2.1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3.2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最终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终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最终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8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2.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无,按下述3.2.2-3.2.5项规定修正。□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
3.3.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4.1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磋商环节及提交最终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3.3.9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3.38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3.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3.3.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4.7其他:/_。4.6最终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4.5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4.4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4.3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终报价的;4.2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5.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5.1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二、评审标准7.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报告违法行为6.3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6.2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6.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10分 | 根据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如属于小微企业的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单位的,则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如扣除后的价格为最低价的,则作为磋商基准价,中标金额则以实际磋商报价为准),其价格分为最高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10%×100,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投标报价(单位:人民币元,报价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 | 主观分 | 67分 | ||
2.1 | 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规划研究思路 | 15分 | 供应商了解本项目现状背景情况;对本项目研究任务及目标理解透彻;对方案规划研究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规划研究思路切合工程实际,合理可行,得11~15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得6~10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5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
2.2 | 本项目应重视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 15分 | 对本项目规划研究工作中的关键问题分析全面、准确、清晰;相应对策及建议合理、可行、可靠;提出了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方案、新方法的,得11-15分;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得6~10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得1~5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
2.3 | 研究方法 | 8分 | 本项目采用的研究方法(如数学模型构建等)科学、合理且可行的得6-8分;研究方法一般的得3-5分;研究方法不可行的得1-2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
2.4 | 典型设计方案 | 20分 | 提供本次招标研究范围内典型片区(或地块)活水或水系沟通方案研究大纲或者片区开发水系方案研究大纲。每个方案研究背景清晰、研究措施合理可行的得7-10分,一般3-6分;不可行的1-2分,最多提供两个设计方案;最高得20分;未提供本项内容或方案不在本次招标研究范围内的本项不得分。 | |
2.5 | 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措施 | 3分 | 质量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针对性且可行的得2-3分;质量保证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0.5-1.5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
2.6 | 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 | 3分 | 进度安排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有针对性且可行的得2-3分;进度保障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的得0.5-1.5分,未提供本项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 |
2.7 | 文件规范性 | 3分 | 由评标委员会对磋商文件内容完整性(内容是否缺失、前后矛盾,文中存在错字或表述不清等),格式规范性,装订整齐度(装订错页、编排混乱等)等方面评价,以及其他错误方面等进行评分。文件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得2-3分;文件内容较完整、格式较规范、装订较整齐,得1-1.5分;文件内容缺失严重、格式不规范、装订错页散乱,得0-0.5分。 | |
3 | 客观分 | 23分 | ||
3.1 | 项目组成人员各专业配备齐全 | 14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登记证书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规划、水工结构、水土保持)、咨询工程师(投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的有一个得1分,上述项目组成员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0分。(以上提供相关证书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原件) | |
3.2 | 类似项目业绩 | 9分 | 除资格审查需提供的业绩外,供应商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承担过区域水系沟通(或活水或治理)等相关项目规划方案或设计的,每1个得3分,最多得9分(以上提供合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无需提供原件) | |
合计 | 100分 |
为逐步提升武进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以及快速实现重点区水质提升效果,按照“统筹考虑、分片治理、突出重点”原则,在已确定的引水水源和引排体系下,分片区细化中心城区分区水系沟通、引排工程和控导体系建设,优化闸站建设及调度运行,引清活水增加河网水环境容量,为水质提升创造条件。2.项目背景范围北起江南运河,西至武宜运河,东至采菱港-永安河,南至武南河,总面积约93km2。区内主要水系有南北向河道南运河、长沟河、湖塘河等,东西向河道大通河、乱子浜、大寨河等。内部分8个排涝片区,此外,近阶段重点片区有长沟河、中以园等重点片区,拟对中心城区及片区进行防洪除涝能力计算及水动力优化研究。采购标的采购标的第四章采购需求
4.售后服务:无3.包装和运输:无3.供应商报价:报总价,以总价计算价格分,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另外供应商还需针对基础调查及片区方案进行分项报价。2.付款条件:完成基础调查支付50%;完成不低于3个片区方案且经审查后支付至70%;余款在提交所有成果且经审查后一次性付清。1.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2022年10月前完成摸排,2022年底提交长沟河片区、中以园片区、牛塘镇片区、湖塘镇片区分片区水系方案,其余分片区方案根据采购人要求。商务要求
(2)在城区建设开发模式下的河道治理研究。结合地块开发建设强度,结合防洪排涝、畅流活水、道路景观、文旅、周边控规等的影响,分片区提出水系的沟通、引排方案。(1)系统摸底调查。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调研、实地查看,摸清城区大中小微河道水系、大中小闸站建筑物特别是影响畅流的断头浜和束窄段河道基本情况,并形成名册。1.1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及要求:技术要求5.保险:无
第五章合同草案条款3.其他要求:无2.验收标准:通过专业评审,设计质量满足国家规定标准要求。1.2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1)基础调查成果;(2)分区域治水方案(电子、纸质)及效果图;(4)设计配套跟踪服务。(4)重点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断头浜治理研究;水草研究;拓扑导流墙等引水试点研究。(3)项目区河网水量-水流同步原型观测及河网数值模型构建。
1.3项目负责人:指由乙方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编制工作的行政管理者。1.2乙方:即中标人,指其投标书已为甲方所接受,并与甲方签订了合同书承担本合同工作内容的编制单位。1.1甲方:即采购人,为常州市武进区水利局。项目法人成立后,由项目法人履行相关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等中的甲方(招标人)的权利和义务,未尽事宜可由项目法人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条款下述定义和解释仅限于本磋商文件使用。第一条定义和解释本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17年修订版)》等现行法规和规章制定。
禁止乙方将本合同规定的方案成果编制主体任务转让和违法分包。2.3转让与分包2.2乙方在进行编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由此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的损失,甲方均不承担责任。2.1进度计划的提交:乙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根据工作大纲的总体安排向甲方提交两份详细的、分项目的编制进度工作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经批准后作为甲方控制设计进度的依据。第二条一般责任和义务1.4服务期: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编制提交成果并获得批文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3.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及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3.4甲方应认真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审查单位对成果文件和为了满足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负责成果文件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报审工作,并向乙方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成果文件的审查批复意见。对乙方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认真予以解答,但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3.3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且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3.2甲方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合同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合理确定工作周期,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3.1甲方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进行方案成果编制工作的权力,不应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相抵触的要求。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应在成果文件中积极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但如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需组织相关权威部门予以论证、检测通过后方可使用。(2)成果文件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方案应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必须符合结构安全性要求;成果文件选用的材料、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但不得明示或暗示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或限制材料的来源渠道,不得在成果文件中采用已淘汰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1)成果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成果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水利部对相应编制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4.2成果文件质量要求4.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成果文件,并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承担服务期内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第四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自合同生效起履行职责,至后续服务期结束为止。如其他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规活动,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3天内派出具有同等资历的人员替换。乙方应按投标书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过程中和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稳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乙方应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负责人以及能够满足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4.4人员配置与变更乙方应按批准的编制进度计划保证工作进度,并须每周定期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如甲方认为进度计划不能实现时,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增加编制力量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天内增加人员,且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之中。4.3编制进度要求
4.5.4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乙方提供的编制资料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的审查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4.5.3如甲方认为有必要,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数据段计算书,以及所有完成编制工作所必需的科学研究试验成果资料,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及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4.5.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及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不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审查意见后3天内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并免费修改或补充成果文件;对审查意见中提出的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问题,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解决。由于审查意见要求的乙方的返工,如属乙方的原因,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属甲方的原因,返工费由甲方承担。4.5.1乙方在编制工作过程中遇重大技术问题,以及需采用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时,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组织专家审查会或有关权威部门进行咨询或审查,经甲方批准后的咨询或审查意见应作为乙方编制依据,所需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4.5成果文件的咨询与审查(4)本项目主体不得分包。
4.8乙方在编制过程中,如因其采用的结构形式或工艺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甲方均不承担责任。4.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资料。乙方应做好相关编制技术成果文件审查、修改调整等后续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关审查费用。4.6后续服务4.5.6上述各种审查所需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中。4.5.5成果文件批准后,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修改或变更。
5.3有异议的支付5.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及乙方额外服务的费用。乙方在完成每一阶段的工作后,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审查确认后,应在收到申请30日内支付。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没有收到付款,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合同总价应包括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相应服务的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勘探、测量、现场踏勘、报告编制,专家评审及会务费、交通、劳务、工具、耗材、利润、风险、税金、代理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项目成交总价一经确定,服务期内不调整。支付方式:5.1经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费用为万元。第五条费用及支付
6.2甲方的违约6.1奖励:无第六条奖励、违约与赔偿合同实施期间,如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调整导致费用的变化,本合同价不予调整。5.4服务费用的调整如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乙方澄清,甲方审查确认后,应在收到乙方澄清30日内支付。如乙方收到甲方要求乙方澄清的书面通知15天内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甲方不予支付,直到乙方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6.3.4如由于乙方编制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应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承担编制服务费总额1倍的赔偿。甲方有权报请主管部门视情况给予处罚。6.3.3如因乙方编制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乙方除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编制服务费外,还应无偿继续完善编制,并承担相当于直接损失部分相应合同价的赔偿金。6.3.2如乙方未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等进行报告编制,或未根据编制成果资料进行编制,或者在编制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的生产厂、供应商,甲方可按相应编制服务费的5%~10%扣除乙方的违约金。6.3.1如乙方编制内容、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引起返工造成时间延误或费用损失的,除由乙方继续改正完善编制外,甲方可视造成的时间延误和费用损失程度扣除乙方相应阶段编制服务费的5%~10%的违约金。6.3乙方的违约由于甲方原因取消项目建设计划,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乙方已提供的成果为准)支付乙方相应编制服务成本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变更及终止6.3.9所有违约金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及赔偿金在乙方合同价中扣除。6.3.8如乙方将本合同项目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主体部分分包出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且不支付该分包工作量的编制服务费,并按合同价的5%~10%扣除乙方的违约金。6.3.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换本合同项目负责人,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2%扣除乙方的违约金。6.3.6编制成果审查后,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审查意见修改、补充成果文件,每延期一天,甲方将按编制服务费的2‰扣除乙方的违约金,延期10天内,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另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该项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编制费中抵扣。6.3.5除非甲方同意,乙方由于自身原因延误了按合同约定的编制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减收该阶段应收编制服务费的2‰,误期罚款总额不超过该阶段编制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延误超过30天时,甲方可以中止合同。
(1)甲方可以在至少7天以前以书面通知乙方暂停全部或部分编制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书,一旦收到此类通知,乙方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开支减到最小。7.3推迟与终止在合同履约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就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内容、时间等以补充合同的方式进行变更。7.2变更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所有合同文件生效。7.1合同的有效期
(1)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通知甲方,并采取合同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小;乙方应保持详细的原始记录作为损失补偿的依据。8.1由于不可预见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加和时间延续则:第八条其它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中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7.4合同中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2)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若甲方在7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甲方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7天后发出。
8.5.1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8.5索赔8.4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向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在仲裁裁决中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仲裁期间,除与仲裁有关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义务。8.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2)甲方在与乙方协商后应相应地延长乙方的工作期限并增付费用。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乙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8.5.2甲方可按以下规定向乙方索赔:(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本合同一式伍份,承、发包双方各执贰份,送交采购代理机构壹份。(3)乙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响应,或要求甲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或证据,乙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江苏阳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邮编:邮编: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日期: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采购人名称)致: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主要设备有: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加盖公章)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响应函3响应函(实质性格式)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一张采购邀请)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自愿参与响应并承诺如下: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地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供应商:(加盖公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进行合同磋商、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授权委托书4授权委托书(实质性格式)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说明: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磋商中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本次项目的磋商、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供应商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电话:传真:供应商公章:地址: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地址:职务: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备注: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附: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帐号:邮编:开户行:
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报价一览表7报价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大写 | 小写 |
8分项报价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3.本表行数可以按照项目分项情况增加。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注:1.本表应按包分别填写。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分项报价表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响应价格 | |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价 |
合同条款偏离表9合同条款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4.上述各项的服务内容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以逐项另页描述。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需求偏离表10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1.对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则响应无效。注:
4)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3)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2)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说明:1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6)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
日期:________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3)典型设计方案;2)规划设计方案大纲;1)项目组织实施方案;1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日期: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13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6)其他供应商根据评分细则自行考虑。5)优惠条款或承诺;4)拟达到的标准,配备的人员、设备配置等;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项目编号: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14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注:参加本项目人员须是供应商正式职工。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16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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