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4日 10点29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F1030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评估验收方式内容
主要检查评估广州市增城区上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对市、区挂牌整治地区和单位进行验收评估,最终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评估
分别对项目范围内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类场所、市政消防栓、专职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防网格化管理建设和火灾隐患重点单位等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按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粤消安办〔2023〕32号)要求进行检查评估。
排查要求:
逐户上门,上门排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两人同行;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现场记录和评估打分,为每个场所出具现场检查整治意见书,意见书必须注明该场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每项问题给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提供最终数据统计表,统计表应能反映出各类场所的得分情况,提供全部场所的问题清单; 出具排查结果分析报告; 指导每个场所建筑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全部档案资料。 提供其他与隐患整治相关的技术咨询。隐患整改由采购方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后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场所抽查复验,以最终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整治过程中的技术答疑及后期整治效果评测
在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为整治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解答服务,整治工作人员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消防技术问题进行集中答疑。政府组织验收前,依据验收标准出具自评报告(整治效果评测),确保整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工作要求
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不得在抽查检查过程向服务企业提出其他与抽查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和接受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委托方,以谋取非法利益。 成交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规范,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拒绝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成交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拒绝接受委托任务。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委托项目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严重延误累计3次。 成交供应商在抽查检查工作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
提交成果要求
本项目应提交以下成果:
1. 报告成果
总报告:广州市增城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结果报告
2. 数据成果
评估结果信息数据,包括各类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信息数据。
3.资料档案台账
(1)协助“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含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批发市场)、工业建筑评估验收所需要的资料建档以及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资料档案;
(2)完成社区整治工作验收查阅资料的编辑。
验收要求
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项目完成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验收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 验收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项目排查评估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验收时如发现项目服务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规定之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应做好现场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交由成交供应商签字确认,或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验收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
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4日 10点29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020-826193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日志
电 话: 020-82619303
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4日 10点29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F1030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评估验收方式内容
主要检查评估广州市增城区上述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情况,对市、区挂牌整治地区和单位进行验收评估,最终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各类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评估
分别对项目范围内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各类场所、市政消防栓、专职消防队与微型消防站、消防防网格化管理建设和火灾隐患重点单位等火灾隐患整治情况按照《全省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验收标准》(粤消安办〔2023〕32号)要求进行检查评估。
排查要求:
逐户上门,上门排查人员每组不得少于两人同行;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现场记录和评估打分,为每个场所出具现场检查整治意见书,意见书必须注明该场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每项问题给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提供最终数据统计表,统计表应能反映出各类场所的得分情况,提供全部场所的问题清单; 出具排查结果分析报告; 指导每个场所建筑完成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全部档案资料。 提供其他与隐患整治相关的技术咨询。隐患整改由采购方火灾隐患整治办公室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后由成交供应商进行场所抽查复验,以最终满足验收标准的要求。
整治过程中的技术答疑及后期整治效果评测
在火灾隐患整治过程中,为整治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的技术解答服务,整治工作人员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消防技术问题进行集中答疑。政府组织验收前,依据验收标准出具自评报告(整治效果评测),确保整治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工作要求
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不得在抽查检查过程向服务企业提出其他与抽查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和接受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如有以下问题之一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委托方,以谋取非法利益。 成交供应商违反了诚实信用和投标承诺,没有严格执行相关要求、规范,损害采购人的利益。 拒绝接受采购人和相关部门监督和检查的。 成交供应商出现信用危机、财务危机、经营危机甚至破产、倒闭,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成交供应商拒绝接受委托任务。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委托项目的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任务, 严重延误累计3次。 成交供应商在抽查检查工作过程中非法获取与项目有关的任何非法利益。
提交成果要求
本项目应提交以下成果:
1. 报告成果
总报告:广州市增城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单位消防安全整治验收评估结果报告
2. 数据成果
评估结果信息数据,包括各类评估对象的评估结果信息数据。
3.资料档案台账
(1)协助“三小”场所、出租屋、公共场所(含大型商业综合体、大型批发市场)、工业建筑评估验收所需要的资料建档以及社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资料档案;
(2)完成社区整治工作验收查阅资料的编辑。
验收要求
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项目完成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采购人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应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验收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 验收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和项目排查评估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验收时如发现项目服务内容不符合项目需求规定之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应做好现场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交由成交供应商签字确认,或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验收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0日 至 2023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
方式:/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4日 10点29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增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大道271号
联系方式:姚先生,020-8261930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日志
电 话: 020-8261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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