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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7/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富顺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7年12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13-7100512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幼儿园西侧环保监管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813-7100512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北湖幼儿园西侧环保监管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年产4000万匹煤矸砖项目 | 富顺县琵琶镇农场村十组 | 富顺县琵琶镇农场煤矸砖厂 | 四川华睿川协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0m2,主要建设隧道窑2条、生产车间、办公及生活设施等,购置码坯机、挤砖机、切条机等设备,达到年生产4000万匹煤矸砖的生产能力。 | 废气:项目在原料破碎、筛分过程采用湿法破碎,对现有破碎、粉碎、筛分车间进行封闭围挡和地面硬化,对传输带进行封闭处理等措施,破碎机应进行地下或半地下密闭安装,在破碎、粉碎机、筛分设备及破碎车间上方布置喷雾管道,对各产尘点进行喷雾除尘,同时新增1套布袋除尘器,控制粉尘产生量,经过布袋式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0%以上。除尘效率90%以上。项目对焙烧废气使用脱硫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标准。项目食堂油烟经排风扇抽至高于屋顶并避开受影响的建筑物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不排入地表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噪声:厂界噪声通过减振降噪、距离衰减后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生产区产生的废泥坯、废砖作为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脱硫石灰沉渣返回配料工序回用于生产,实现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临时收集后,送至相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地点进行卫生填埋。 |
项目于2017年12月14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
2 | 砂石破碎生产线项目 | 富顺县兜山镇路家村1队 | 自贡市富山建材有限公司 | 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厂区占地面积16650平方米,厂区内建有一个砂石生产厂房,厂房内设置有一条砂石生产线,年加工砂石24万吨。 | 1、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量小,成分简单,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田的灌溉,不外排。故项目施工期间对水环境影响小,且随施工结束而告终。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包括车辆)排放的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经本环评提出的防尘防治措施后,可将其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必须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并做好施工人员自身防护工作。而且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土外排,本项目施工期设置一个100m2临时堆土场用于暂存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袋装收集后,送往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2、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化粪池,用于周边农作物农肥及绿化用水,不外排。破碎过程水资源利用率较高,完全溶于矿石中,无废水产生。故本项目水资源利用率较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空气环境 ①生产区粉尘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可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无居民。环评要求在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综上,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②成品堆场扬尘 砂石料堆场表面粒径较小的粉尘在外力的作用下飘散在空气中,形成扬尘。 本项目砂石料成品堆放在破碎生产线厂房内,厂房围挡高度高于成品堆放高度,厂房为封闭式彩钢棚结构,能够起到良好的防雨防风作用,厂房内地面已采取硬化措施,能够达到防风、防雨、防渗要求。 砂石料堆放在厂房内暂存,堆放时间较短,堆放量较小,粉尘产生量较小。 ③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只针对厂区内员工提供餐食,产生油烟较少,因而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减少车辆鸣笛,加强车辆检修,生产设备采取减振措施,部分设备安装有消音器,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厂界围墙阻隔、绿化吸收,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明确可靠,故采取的固废治理措施在生产中具体落实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项目于2017年12月8日在富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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