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国清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鹏13971980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电三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电三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电三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
2.2建设地点: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厂区内 。
2.3建设规模:34000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煤气发电三期项目工程范围为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地质条件详勘、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职业健康专篇、水土保持专篇,其中安全专篇和职业卫生专篇要结合安全预评、职业预评报告,独立成册,并按要求通过外部评审)、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及改造(含地下管线)、地基及基础处理施工、厂区绿化设计(不含施工)、厂区道路、厂区给排水、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施工、项目配套的电气系统(发电接入系统)、新建煤气管网的设计、供货、施工,搭接施工(含能源介质关断设备及计量设备供货)、特种设备与计量设备检验、调试(含单机试车、冷态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性能试验等)、试运行、达产、达标、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培训等的EPC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电三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本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部分要求的内容,承包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工艺、节能环保、给排水、总图道路等配套系统的完整性,设计应符合鄂钢绿色钢厂的厂容厂貌要求,与周边厂容厂貌协调一致。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其他条件:
1、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承装、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新建100MW超高温亚临界及以上煤气发电机组项目设计或EP或EPC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资料需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或协议书、验收证明(如有),合同或协议书上无法反应业绩情况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业绩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能看出业绩情况的视为无效。)
8、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或高级职称(专业为电气或电力等专业)。
9、施工负责人要求: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本项目以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开标当日数据。)
10、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设备(动力)工程师或高级职称(专业为电气或电力等专业)或者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项目负责人可由满足条件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担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满足3.1投标人资格要求、3.2投标其他条件要求;(2)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2家。(3)联合体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2,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4001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2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baohua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宝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
地 址:
鄂州市鄂城区武昌大道215号
地    址:
武汉市青山区八大家工业路锐创中心42楼
联系人:
林国清
联   系   人:
张鹏、涂晓赟
电 话:
13995816393
电    话:
13971980116

 
                                              
2023年03月11日
附件: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煤气发电三期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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