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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公开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8-30 10: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编制《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渔业相关研究工作,团队需具备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报价要求
项目资金不超过13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13万元(人民币拾叁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报价函;
(四)响应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五)技术服务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六)保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一式八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8时00分。
递交地点: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渔业科108室。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七、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八、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渔业科108室
联系电话:0777-2858329
附件:《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
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8-30 10:2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具体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编制《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三、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从事渔业相关研究工作,团队需具备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四、报价要求
项目资金不超过13万元。响应报价应符合正常标准,不得恶意低价成交,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13万元(人民币拾叁万元整)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五、响应文件的相关要求
(一)供应单位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二)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三)报价函;
(四)响应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五)技术服务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六)保密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七)响应单位认为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证明资质及能力的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材料一式八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8时00分。
递交地点: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渔业科108室。
逾期送达或响应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拒收。
七、成交供应单位的确定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采购人将召开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从中选取性价比最优的作为成交供应单位。成交供应单位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八、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广西钦州市南珠东大街236号渔业科108室
联系电话:0777-2858329
附件:《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
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报价单
采购项目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 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编制服务项目 | 1.成果要求: (1)纸质文本成果:提供最终成果《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纸质装订文本,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规范文本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调查内容、相关数据和图件。 (2)电子文件成果:包含最终成果的一份,包括文字材料及其他成果材料相应格式电子文件(含相关图件)。 2.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编制完成《钦州市牡蛎养殖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蚝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钦州市新型鱼排建设工程技术规范》等3项技术规范。 (2)质量要求:编制形成的规范须通过专家评审会,包括现场调研、评估、评审等工作。 | 1 | 不超过13万元 | |||
最短服务期 |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 服务 承诺 | 按时按质按服务要求完成 | |||
报价合计(小写): | ||||||
报价合计(大写): | ||||||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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