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分类转运中心)EPC项目 | ||
建设单位: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发布日期:2024年4月28日 | |
联系人:徐新平 | 联系电话:18005661887 | |
项目概况: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分类转运中心)EPC项目,项目占地约10489.12㎡,总建筑面积4339.96 ㎡,主要建设1座300t/d的生活垃圾压缩转运中心(含2机位生活垃圾、2机位厨余垃圾)、1座大件破碎处理中心(含绿化垃圾破碎)及1座综合管理中心,项目估算价约3601.32万元。 | ||
招标内容:青阳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提升(分类转运中心)EPC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工程地质勘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给排水、标识标牌标线、景观及绿化、亮化工程等)、验收、试运营(3个月)、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 | ||
拟设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与分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 ||
拟采用的评标要素:投标报价、资信业绩、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评分因素,具体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投资金额:3601.32万元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统筹资金 | ||
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5月 | ||
其他:无 |
备注: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项目的初步安排。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