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潇天150989387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5
公告正文


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一、招标条件
本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融合嘉年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通过公开征集引入国内外知名五星级及以上酒店品牌,确定嘉年华酒店商业综合
体战略合作者,负责嘉年华酒店商业综合体的经营与管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企业资质要求
应征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
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2、品牌、业绩、荣誉要求
(1)应征人须提供酒店引进国内外知名五星级及以上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寓可使用其
他独立品牌,征集人保留本项目冠名的权利;
(2)应征人旗下须具有至少一个挂牌五星级酒店在营项目,单店营业面积不低于50000平
方米,且近三年中任意一年单店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3)应征人近三年曾获得国内外行业领域相关排行榜排名前十位。
3、人员要求
应征人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中主要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须具备五年以上同规模、
同岗位管理经验。
4、其他要求
(1)应征人需承诺收购集团资产或参与投资(城市基金或产业基金等)的额度不低于2000


万元,需在签署合作协议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2)应征人须承诺入场前在项目所在地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专门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并
承担生产经营管理安全责任,应征人对该新设立的项目公司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应征人须书面承诺接收征集人及征集人子公司负责酒店运营管理的全部工作人员(含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应征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征。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征,否则,相关应征均
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1158号嘉年华大酒店6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囗09时00分
开标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1158号嘉年华大酒店6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融合嘉年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组织开展嘉年
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工作,欢迎贵单位积极参加报名应征,具体内
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征集内容
1、项目名称: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
2、征集人:青岛融合嘉年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3、征集内容:通过公开征集引入国内外知名五星级及以上酒店品牌,确定嘉年华酒店商业
综合体战略合作者,负责嘉年华酒店商业综合体的经营与管理。
4、项目定位:打造综合型高星级酒店商业综合体,包括按照国家旅游局发布的五星级酒店


评定标准的高星级酒店,会议、度假、餐饮等功能。
5、项目概况:
嘉年华酒店商业综合体包括酒店、公寓及配套商业,地上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其中
酒店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公寓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约1.9万
平方米;内设1028套客房,其中酒店538套,公寓490套:约1200个停车位,配套设置中
西餐厅、宴会厅、会议室、娱乐空间、商业空间等。
6、合作期限:15年。
7、收益要求:
应征人提供的本项目的收益测算成果文件和超额收益,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应征无效:
应征人15年运营期运营总收入不得低于28.4亿元,年平均不得低于1.9亿元,年均增长
率不低于7%(2-4年增长率不低于3%/年;5-10年增长率不低于8%/年;11-15年增长率不
低于7%/年),首年不低于1.2亿元;15年运营期总保底收益不低于5.4亿元,年平均不低
于3600万元,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7%(2-4年增长率不低于3%/年5-10年增长率不低于9%
年; 11-15年增长率不低于8%/年),保底收益第1年不低于2200万元;第2年不低于2265
万元;第3年不低于2337万元;第4年不低于2412万元;第5年不低于2620万元;第6
年不低于2846万元;第7年不低于3092万元;第8年不低于3358万元第9年不低于3648
万元;第10年不低于3963万元;第11年不低于4283万元:第12年不低于4628万元;
第13年不低于5003万元第14年不低于5408万元第15年不低于5846万元,具体如下:
(1)嘉年华酒店:15年运营期总运营收入不低于17.2亿元,年平均不低于1.15亿元,年
平均增长率不低于7%(2-4年增长率不低于3%/年;5-10年增长率不低于8%/年:11-15年
增长率不低于7%/年),首年不低于7250万元15年运营期总保底收益不低于2.3亿元,年
平均不低于1533万元,平均增长率不低于7%(2-4年增长率不低于3%/年;5-10年增长率
不低于8%/年;11-15年增长率不低于7%/年),首年不低于950万元。运营收入超出合同约
定的最低运营收入要求的部分,按照不低于20%计取超额收益。
(2)公寓:15年运营期总运营收入不低于6.7亿元,年平均不低于4467万元,年平均增
长率不低于5%(2-4年增长率不低于3%/年:5-10年增长率不低于7%/年;11-15年增长率
不低于5%/年),首年不低于3100万元;15年运营期总保底收益不低于1.95亿元,年平均
不低于1300万元,平均增长率不低于7%(2-4年增长率不低于3%/年;5-15年增长率不低
于8%/年),首年不低于800万元。运营收入超出合同约定的最低运营收入要求的部分,按
照不低于20%计取超额收益。


(3)配套商业:15年运营期总运营收入不低于4.5亿元,年平均不低于3000万元,年平
均增长率不低于8%(2-4年增长率不低于4%/年:5-15年增长率不低于9%年),首年不低
于1720万元:15年运营期总保底收益不低于1.2亿元,年平均不低于800万元,平均增长
率不低于8%(2-4年增长率不低于4%/年:5-15年增长率不低于9%年),首年不低于450
万元。运营收入超出合同约定的最低运营收入要求的部分,按照不低于20%计取超额收益。
8、收益支付时间
自营业(含试营业)之日始,应征人应每半年即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向征集人支付
项目保底收益及超额收益,次年1月31日前,双方书面核对上一年度准确的项目保底收益
及超额收益,并以多退少补的方式,对前期支付情况进行调整。
9、主要合作退出机制:
应征人中选后,发生以下情形的,征集人有权单方解除合作:
(1)酒店、公寓、配套商业任一运营项目逾期支付保底收益及超额收益,经首次催告后超
过3个月仍未足额支付的,征集人有权解除违约的运营项目合作或本合作,若只解除违约的
运营项目合作的,按期足额支付保底收益及超额收益的运营项目合作继续履行;
(2)擅自改变标的资产房屋主体结构且经征集人书面通知仍不纠正超过60日的;
(3)不尽应承担的维护和维修义务,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仍不纠正且超过60日的;
(4)合同履行期间,酒店的实际运营标准低于五星级酒店划分与评定要求的;
(5)未进行全业态经营,经征集人催告后仍未整改超过60日的;
(6)出现重大负面事件,导致不符合征集人征集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7)失去许可本项目使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导致委托运营管理的目的不能实现
的:
(8)未在书面承诺约定的时间内足额完成投资事项的;
(9)未按书面承诺约定接收现有酒店运营管理单位的全部工作人员或拒不配合征集人承担
必要的社会责任的;
(10)瞒报、漏报本项目经营收益,逃避支付超额收益的;
(11)因过错导致本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12)因违规遭受行政处罚造成影响项目管理运营的;
(13)分包、转包运营本项目,且未取得征集人书面同意的;
(14)因不能偿还到期债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导致影响本项目正常运营的;
(15)因有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导致影响本项目正常运营的;


(16)未按约定履行其他责任义务,且未取得征集人书面同意导致影响本项目正常运营的。
(17)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合作的情形。
二、应征人资格
1、企业资质要求
应征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
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兀;
2、品牌、业绩、荣誉要求
(1)应征人须提供酒店引进国内外知名五星级及以上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寓可使用其
他独立品牌,征集人保留本项目冠名的权利;
(2)应征人旗下须具有至少一个挂牌五星级酒店在营项目,单店营业面积不低于50000平
方米,且近三年中任意一年单店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3)应征人近三年曾获得国内外行业领域相关排行榜排名前十位。
3、人员要求
应征人拟投入项目实施人员中主要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须具备五年以上同规模、
同岗位管理经验。
4、其他要求
(1)应征人需承诺收购集团资产或参与投资(城市基金或产业基金等)的额度不低于2000
万元,需在签署合作协议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2)应征人须承诺入场前在项目所在地新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专门负责本项目经营管理,并
承担生产经营管理安全责任,应征人对该新设立的项目公司的全部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应征人须书面承诺接收征集人及征集人子公司负责酒店运营管理的全部工作人员(含
劳务派遣、外包人员);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应征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征。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征,否则,相关应征均
无效。
三、公告发布媒介及征集文件的获取
1、公告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2、征集文件获取
2.1有报名意向者,请于(以下时间均为暂定)2024年2月29日09时至2024年3月9日 16
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特殊标注提供复印件的除外,资
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请勿装订,复印件不予退还)到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485号国汇金融中心A座34楼3401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
证;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3)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电子邮件报名:应征人应在北京时间2024年3月9日16:00 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征
集代理机构发送上述电子版报名材料(电子邮件标题请标注嘉年华酒店品牌和酒店商业综
合体战略合作者征集报名文件应征人名称),完成网上报名。
2.3于2024年3月10日统一向符合资格要求的应征人发放征集文件。
3、未按规定获取的征集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应征人自负。
4、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四、应征文件递交
1、应征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至9:00
2、应征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
3、递交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漓江西路1158号嘉年华大酒店6楼会议室
五、其它说明
1、本次征集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报名单位提交的所有文件均采用中文,确需使用英文须配置中文译本,所有报送的文件
均不退回。
3、本次征集活动将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解决。
4、应征人提供的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境外酒店品牌参加本项目应征的,必须满足应征人资格要求,否则应征无效。
6、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六、征集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潇天
联系电话:15098938727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485号国汇金融中心A座34楼3401室
E-mail:zhxzbdl888@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岛融合嘉年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115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485号国汇金融中心A座34楼3401室
联系人: 张潇天
电 话:15098938727
电子邮件: zhxzbdl888@163.com
滓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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