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城步财采计[2016]000127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芳13786954677
标书截止时间2016/12/29
投标截止时间2017/01/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招标人: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招标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城步财采计[2016]000127号
   委托代理编号:GY-HNCG1201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内容:城步苗族自治县巫水河沿岸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建安置房项目,已由发改局批准建设,经县政府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本项目代建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巫水河沿岸棚户区改造工程新建安置房项目代建
2.2建设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儒林市场(原纸业公司)
2.3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4投资控制金额: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39000㎡,估算总投资约9360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概算投资额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4个月;后续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移交等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7代建范围:采用阶段代建方式,以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代建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管理、项目和子项目的招标管理、采购管理、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各类手续报批报建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等,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在邵阳市以外的,必须有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且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五年。
3.2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等其中一项资质;
2) 在2013年至2015年内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安全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在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其它在建项目管理、监理、施工项目的人员,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约及较大以上责任事故等,也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6根据《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41号令),与本项目代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6年 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 29日请投标人(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请投标人携带:
1、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没有三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资质证书
4、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上述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城步县南山大道联通公司对面)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13 日9:30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城步县南山大道联通公司对面和顺广告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城西路36号
联系人:兰杨利
电话:1860849107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城步联络地址: 城步县南山大道联通公司对面和顺广告四楼)
联系人:蒋芳
电话: 13786954677
监管部门:城步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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