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天等县棵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49.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14002886002202001001
预算金额2149.89万元
招标公司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华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149.89万元
中标联系人谢家豪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天等县棵模河、丽川河、派替湖生态水系连通工程项目—派替湖公园一标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202001001 | ||
招标人 | 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天等县天顺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总面积 175539.1 平米,其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湖体清淤、水泥混凝土道路、沥青混凝土道路、彩色沥青混凝土道路、标线、花岗岩铺装、生态铺草砖、透水砖、青石板块料铺设、映水诗画、湖心亭、亲水平台、环湖栈道、竹木扶手、艺术栏杆、现状舞台改造、现有公厕(改8造)、水泵房、景观桥等内容。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9月 1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21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21498922.33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覃子勤(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802061;身份证号:3201**********32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梦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 0019356;身份证号:4521**********6161) 黄婷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 0007874;身份证号:4501**********3920)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2.97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禾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21508033.21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谢家豪(注册编号:桂245131437504;身份证号:4501**********10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梅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0009525;身份证号:4521**********2047)【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9.97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沃之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总价 | 21502392.84元 | ||||
工期 | 27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伟全(注册编号:桂245181900705;身份证号: 4501**********18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甘宇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 0003666;身份证号:4509**********0019)【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无 | ||||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2.97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533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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