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冷水江市禾青潘桥中学校门传达室改造工程
金额
101.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冷水江市禾青潘桥中学校门传达室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冷水江市禾青潘桥中学校门传达室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2024]000086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冷水江市禾青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禾青潘桥中学校门传达室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冷财采计[2024]000086
3、项目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拆除工程,新建校门传达室,进校道路档土墙,人行道,绿化,教学楼办公楼屋面防水,学生宿舍楼隔行间渗水改造等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潘远中
6、联系电话:135173802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16000.00元。
大写:壹佰零壹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经市审计中心审定,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15日内累计支付到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2)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影响发包人建设,在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事故或消除影响前,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救。因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资料的缺失,而造成进度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协助,采购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工程决算资料。项目所有单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正式办理验收前,成交供应商都要进行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要求;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数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具体以中标人响应文件中质保承诺年限为准。
三、合同履行
1、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冷水江市禾青潘桥镇中学。
3、方式:结算方式,按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
验收方式: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的。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25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方执陆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
附件:具体标的合同等。
甲 方:(公章)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
法定代表人: 李谟政
委托代理人:潘旭雄
电 话: 15073862746
传 真:
地 址:冷水江市禾青镇桥头村
乙 方:(公章)冷水江市禾青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旭光
委托代理人: 潘远中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冷水江市江北路(大桥北端锡建大楼三楼)
开户银行:
帐 号: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冷水江市禾青潘桥中学校门传达室改造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冷财采计[2024]000086
采购人(全称):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甲方)
供应商(全称):冷水江市禾青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禾青潘桥中学校门传达室改造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冷财采计[2024]000086
3、项目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拆除工程,新建校门传达室,进校道路档土墙,人行道,绿化,教学楼办公楼屋面防水,学生宿舍楼隔行间渗水改造等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 潘远中
6、联系电话:13517380288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16000.00元。
大写:壹佰零壹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1)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施工期间按施工形象进度付款,进度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经市审计中心审定,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15日内累计支付到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2)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事故或受到相关单位处罚,影响发包人建设,在未按发包人要求处理事故或消除影响前,发包人暂停支付工程救。因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资料的缺失,而造成进度付款延迟,发包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3)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协助,采购人负责提供技术资料,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工程决算资料。项目所有单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或正式办理验收前,成交供应商都要进行自检,合格后向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要求;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数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具体以中标人响应文件中质保承诺年限为准。
三、合同履行
1、总日历天数:90天。
2、地点:冷水江市禾青潘桥镇中学。
3、方式:结算方式,按要求完成采购服务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
验收方式:采用现场验收方式的。
验收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25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方执陆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25日
合同订立地点: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
附件:具体标的合同等。
甲 方:(公章)冷水江市禾青镇潘桥中学
法定代表人: 李谟政
委托代理人:潘旭雄
电 话: 15073862746
传 真:
地 址:冷水江市禾青镇桥头村
乙 方:(公章)冷水江市禾青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旭光
委托代理人: 潘远中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冷水江市江北路(大桥北端锡建大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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