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2中煤、5-1煤变电所安装修复、2-2主运大巷10kV电缆敷设、2-2中煤主运大巷安装带式输送机及中部件回收、2-2破碎机拆除与安拆...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30875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晓宇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军0471-326179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2-2中煤、5-1煤变电所安装修复、2-2主运大巷10kV电缆敷设、2-2中煤主运大巷安装带式输送机及中部件回收、2-2破碎机拆除与安拆等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308755,招标人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李家壕煤矿行政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Mt/a,地面配套选煤厂和装车站。
2.1.2招标范围: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家壕煤矿2-2中煤、5-1煤变电所安装修复、2-2主运大巷10KV电缆敷设、2-2中煤主运大巷安装带式输送机及中部件回收、2-2破碎机拆除与安拆等工程,包括以下全部安拆工程:包括2-2、5-1变电所安装工程、2-2变电所修复工程、2-2主运大巷和2-2煤采掘、运输等10KV电缆敷设工程、2-2主运大巷安装带式输送机工程、2-2南部皮带机装车升井工程、2-2破碎机拆除及安装工程、3-1南大巷回收输送机中部件工程、5-1煤水泵安装工程、主斜井敷设铠装高压电缆工程。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0天,除5-1变电所安装、5-1煤水泵安装及3-1南大巷回收输送机中部件工程外,其它工程需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
2.1.4完成招标文件内所有工程内容,即为合同终止。
2.1.5矿井作业执行“三八”制,本工程按每天两班作业考虑,需根据矿井车辆运行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每班净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工程安排,由此导致的人员窝工、机械停滞费用不另行计算,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矿山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同时另须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单份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矿山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2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6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8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0-17 15: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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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112号
    邮    编:014000
    联 系 人:吴晓宇
    电    话:0472-2623261
    电子邮箱:11515615@shenhua.cc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丝绸之路大道国能大厦 717 室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刘军   李伟
    电    话:0471-3261797
    电子邮箱:1051895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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