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3.1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3022022000005
预算金额99.7万元
招标公司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联系人范贤鹏
招标代理机构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林远莉0813-2101969
中标公司自贡市博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自贡市华华广告印务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成都科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3.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3022022000005
二、项目名称: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成都科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双流区水口路235号 | 531,040.00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科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印刷服务 | 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 | 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公交始末站和安置房旁),本项目预计今年投入使用,拟于2022年7月采购一批标识导向牌印刷及配套安装服务,为就医患者和公众指示医院各主要建筑或功能区的分布位置,帮助病人完成整个就医过程。包括医院内、外部各项标识,如停车导视、人员分流、科室指引等标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 | 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 | 531040/批 | 531,040.00 |
戴大政、王超、范贤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中标(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自行在公告附件栏下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583号
联系方式:0813-8204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同兴路505号综合楼
联系方式:0813-2101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远莉
电话:0813-2102075
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7月26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 挂网稿.rar 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 挂网稿.rar 中标(成交)通知书.zip 中标(成交)通知书.zip
>四 | 政府自流井区浩远广告设计装饰部政府采 | 是本化 | 是 | 是 | 四川省四川省四省18.33四川省四川省 | 府采府彩17府采府采 | 体化体化18.83体化独化 | 福14 | 13 | 81.160 | 第五成交候选人:自贡市华华广告印务有限公司:报价金额:51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第六成交候选人:自贡市高新区众盛装饰经营部:报价金额:986600(元)(玖拾捌万陆仟陆佰元整)。第七成交候选人:自流井区浩远广告设计装饰部;报价金额:948000(元)(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
体位体化平台
政府采狗
四洲省政府采购
一体化平台体化平台
四省政府采购-四洲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台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购四川省政府采购
-第2页-
1.3、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1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为参加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此处填写采购人名称)的自
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此处填写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
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此处填写采购
文件第五章中的采购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此处填写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
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科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此处填写企业名称),从业人员46人,
营业收入为5575706万元,资产总额为290.505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此处填写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加盖供应商公章):成5科
日期:2022年7月25日
注:
1.本声明适用于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花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标
准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供应商为非企业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提供此声明的,声明无效。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服务类2022年月日采购人盖章(封面章、骑缝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本磋商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第一章磋商邀请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名称: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3022022000005
资金情况项目内容及要求:见第五章。项目名称: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标识导向牌及配套安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3022022000005。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拟对下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活动采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电子化交易(线下交易)”模式。
①发布公告。本项目通过下述第①种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响应:邀请供应商最高限价:997015.00元(大写:玖拾玖万柒仟零壹拾伍元整)。预算金额:997015.00元(大写:玖拾玖万柒仟零壹拾伍元整)。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采购信息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发布。③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②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②种情形: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未进行合同分包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第①种情形: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比例(未组成联合体参加的,如未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中小微企业;如要求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比例的,供应商应当为小微企业)。本项目(或采购包XX)部分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第【】种情形(可多选):
售价:0元。获取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途径: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2日至2022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磋商文件的获取见第三章。
磋商会开始时间:2022年7月25日09时30分。磋商会开始时间和地点未按上述时间和地点提交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自贡市自流井区行政审批局四楼)。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2022年07月25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响应文件的提交和接收
联系方式开启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磋商室(自贡市自流井区行政审批局四楼)。开启时间:2022年7月25日09时30分。响应文件的开启磋商会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505号综合楼四楼(自贡市自流井区行政审批局四楼)磋商会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一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13-8204991、0813-2707823。联系人:范贤鹏、倪移根;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路583号;采购人:自贡市自流井区卫生健康局;采购人联系方式
交易评审组:舒巧林:0813-2101969;交易组织组:李仁伟:0813-2101969;交易文件编制:林远莉:0813-2102075;交易受理组:万红英:0813-2101969;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同兴路505号;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名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四川省政采贷信息服务平台”(https://zfcg.scsczt.cn/zcdservice/zcd/sichuan),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在自贡市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保单(函)的通知》(自财采〔2021〕3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减轻供应商负担,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单(函)的,应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http://61.157.185.14/)网站,按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及电子保单(函)操作要求,在电子保单(函)系统中完成电子保单(函)的投保手续。政府采购保证金电子保单(函)交易监督组:陈胜男:0813-2116768。
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库。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补充事宜其他未尽事宜请按现场要求执行。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请进入采购活动现场的所有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监测、使用“四川天府健康通”扫码等防控工作,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总则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联合体响应(仅适用于允许或要求联合体参加的项目)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标的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适用范围
磋商文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还应同时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各方不需同时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全权代表,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邀请、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价格构成或者报价要求、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以及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磋商文件是本次采购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依据。磋商文件的构成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未进行现场考察的,如获成交资格,不得以任何未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方面的理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及其他响应承诺或放弃成交资格,否则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权利,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会以此限制其参加采购活动。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中载明,或者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公告作为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的书面形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通知所有供应商的书面形式。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供应商自担。
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二章。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材料(包括提供的第三方出具的材料)、声明和承诺等所有内容均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无效、虚假等内容所带来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不适用于电子化采购中通过网络系统提供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要逐页编目编码。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印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第八章2.3.6.3规定的例外情形除外)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中的附件或者图片的内容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最后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递交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供应商密封完善后接收。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评审事项除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封其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内容。响应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将认定其响应文件有效期的承诺为虚假承诺,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补充或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递交,并注明“补充(或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该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响应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发送成功即为送达,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查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以“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事项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执行。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应当依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签订;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逾期未签订采购合同的,由采购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订合同合同事项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人转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全部转给他人或者将其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履行分包项目事项应当具备法定资质规定要求的,分包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资质。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外,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须知前附表”勾选项为准。
履行合同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合同公告和备案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合同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验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回避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规定的付款进度和方式。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采购人应当自工程验收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资金支付
保密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第三章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询问、质疑和投诉的提出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执行。询问、质疑和投诉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③供应商若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规定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②供应商若不符合第二章须知前附表“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规定,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注:①本章第1.5条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按照规定获取了采购文件。
项目概述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本章所述资格证明文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被拒绝且不允许在评审时补正。资格证明文件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证明响应人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响应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响应人提供的上述影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说明:
总体要求项目要求★项目清单自流井区传染病防治定点医院建设项目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舒坪街道(公交始末站和安置房旁),本项目预计今年投入使用,拟于2022年7月采购一批标识导向牌印刷及配套安装服务,为就医患者和公众指示医院各主要建筑或功能区的分布位置,帮助病人完成整个就医过程。包括医院内、外部各项标识,如停车导视、人员分流、科室指引等标识。
3.4标识导向牌技术参数及施工要求合同内容条款要求人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