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电信2023年下半年联通与电信4G低业务区及
线路共享合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营口电信2023年下半年联通与电信4G低业务区及线路共享合作项目采购人为王慧怡,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 采购内容
1.2023年上半年4G独立载波,电信付联通不含税97200元,含税价为105948元;
2.2023年上半年4G共享载波,电信付联通不含税4823276元,含税价5112672.56元;
3.2023年上半年线路,电信付联通不含税120133.68元,含税价为135751.06元;
以上三项电信总计共需向联通支付不含税5040609.68元,含税价5354371.62元,本次双方确认租赁清单后将发起2023年电联共享业务采购(按照单一来源)、签订合同流程(固定金额类)。
2.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辽宁公司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电信辽〔2021〕92号)文件的要求,满足定向建议单中的第12条“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
3.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
4.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
5.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电话:18904170636
邮箱:wanghuiyi.ln@chinatelecom.cn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26号
邮编:11500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仅适用于电子采购]】/【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传统纸质采购]】
采购人:王慧怡
日 期: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