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庭电动遮阳帘采购与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谭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27
公告正文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中庭电动遮阳帘采购与安装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现邀请潜在合格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中庭电动遮阳帘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营业范围符合项目需求,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产品的供应商。
四、技术规格及需求
1.工期要求: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
2.服务要求:
报价需含遮阳帘、电机、钢丝绳、吊轮及相关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安装、拆卸和运输等费用和验收合格之前及质保期内,服务及配件更换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项目交货和安装地点为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镇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内。
3.质保要求:电机质保5年,其他部件及配件等质保3年,质保期自电动遮阳帘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厂家3天内到现场维修,7天内故障排除;厂家对所有部件负责,所有配件免费更换,更换配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如原配件无法购买(厂家不生产或型号淘汰等),供应商必须提前告知,协商后确定型号及规格参数,方可更换。

4.货物及安装要求等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及参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遮阳面料(可透光,又名透景面料)

30%聚酯纤维+70%聚氯乙烯
,厚度为0.75MM±5%,开孔率1%,环保面料,半遮光透景防水阻燃。

平方米




颜色

自选

2

管状电机

杜亚50N/12R,功率190瓦



7




3

65电机配件

镀锌



7




4

加长安装支架

镀锌



7




5

65φ卷管

镀锌






数量按需

6

150MM卷绳器

(铝合金)

铝合金






数量按需

7

2.0牵引钢丝

(不锈钢钢丝)

2.0MM不锈钢钢丝






数量按需

8

3.0导向钢绳

(不锈钢钢丝)

3.0MM不锈钢钢丝






数量按需

9

FSS/FTS重型牵引杆

FSS/FTS






数量按需

10

FCS连接杆(厚1.0)

厚1.0MM






数量按需

11

FCS不锈钢吊轮

FCS不锈钢






数量按需

12

FCS不锈钢换向轮

FCS不锈钢






数量按需

13

304不锈钢法兰

304不锈钢






数量按需

14

304不锈钢锁扣

304不锈钢






数量按需

15

配套遥控器






3




16

安装费用






7




17

运输费






7




18

拆卸费

(拆除原有7套FCS电动遮阳帘系统)






7



19

安装要求:

1、电动遮阳帘应满足遥控和手动控制。

2、中庭所挂遮阳帘距离地面高度为9米,面积180平方米(15米*12米),遮阳布开、闭方向为12米方向。

3、遮阳帘需分为7块(面料)安装。

4、现场图片详见附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详见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提交到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采购办(可邮寄,截止时间以邮件签收为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六、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需以“附件: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单的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2.响应文件报价均为非选择性一次性报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搬运、安装以及其它相关服务在内的所有一切税费等。
3.一项响应文件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响应报价。
4.符合性检查通过后,总报价是成交的的唯一条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合规的发票。
6.响应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料负责,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7.如采购人对该询价项目有澄清说明,响应供应商应以澄清后的要求进行报价。
七、响应文件组成及递交
1.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详见附件)
(1)响应函;
(2)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单;
(3)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响应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授权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提供税务登机证副本复印件);
(6)产品合法销售及质量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且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3.若公告发布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3家及以上即可按流程进行,若不足3家,采购人将另行处理。
4.响应文件应对询价公告有关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响应有效期、技术参数和功能、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5.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逾期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7.无效报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文件不参加询价采购:
(1)响应文件响应函和报价单未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询价公告要求的;
(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报价;
(4)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公告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5)响应供应商不接受对其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的;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8)询价公告规定的其他认定否决的情况。
八、评审小组
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
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2.1 与响应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2.2 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响应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4.评审:评审小组按照“九、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九、评审办法
1.确定供应商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全部满足询价公告实质性要求即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合格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评审总价且响应总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推荐为候选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最低评审价相同,则进行二次报价,确定报价最低者为候选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保留就供应价格与候选成交供应商继续谈判的权利。
2.响应文件的澄清
2.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需要,在监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响应供应商须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交货时间等实质性内容,但算术性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2.2 书面答复须经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截止时间后,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定标的依据。
2.3 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响应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响应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响应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三次)或者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响应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终止询价,如认定具有竞争性,则继续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十、报价文件算术错误更正
1.评审小组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报价评估时,除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述原则进行修正:
1.1 响应文件中报价汇总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分项报价重新计算为准;
1.2 响应文件报价单中总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3 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须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1.4 未按照询价公告已明确的数量报价的,须按照询价公告的数量进行修正,修改合价;
1.5 当各项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报价时,须以各项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改总报价;
1.6 当报价中有缺漏项,须按照其他合格供应商中相应项目的最高价,修改总报价;
1.7 当报价中有招标范围内的重复计项等计算错误,须减去相应重复多计的数额,修改总报价。
1.8 评审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修正响应报价,修正后的响应报价作为评审价。
1.9 按上述方法对响应报价的修正,须取得响应供应商的书面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数额。如果响应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数额,则其响应文件将作否决响应处理。
1.10 采购人对评审小组在评审时未校正出的响应报价算术性差错,一旦成交,将按照上述原则对该算术性差错进行修正并按修正前后较低的价格认定合同价。
十一、合同价的认定
按询价公告第十条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在响应供应商同意后对响应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以修正前后较低的响应报价认定合同价,但不免除响应供应商在采购范围内所有须尽的义务。如响应供应商不接受,视为放弃成交。
十二、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采购项目应予终止: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响应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估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三、疑问澄清
对本次询价公告的疑问,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前,可按本询价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联系。
十四、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采购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成交供应商和其他响应供应商,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告栏(http://www.celaj.gov.cn/)上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
地址:江西省井冈山市茨坪红军北路6号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传真:0796-6568149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现场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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