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能效测评服务询价函(二次)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耿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一、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能效测评服务已经批准招标,现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能效测评服务。
  2.2工程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步凤路步凤小学西侧,伍龙路与新城路交叉口西北地块。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地上局部三层,地下一层,建设主体为一层射击训练大厅。
  2.4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服务工作,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并满足盐建科(2017)3号文“关于规范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与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工作的通知”中相关内容,确保通过绿色建筑与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内容,涵盖通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的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项目内容,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
  2.5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5日内提供服务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查。成果报告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2.6检测要求及质量标准:提供相应的建筑能效测评报告,测评报告符合DGJ32/TJ135-2012《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标准》的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6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35000元,招标人将拒绝高于的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级及以上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需提供养老保险。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5.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人员设备进退场费、治理设施运输费、办公场所、办公家具、办公用具、通讯工具、食宿、交通、通讯、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必须使用的相关设备和服务,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以及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等一切因素,并计入投标报价中。
  2、本次招标方式为询价,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无二轮报价。若最终报价未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询价。
  五、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将下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并密封后送至约定地点。
  1 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 授权委托书(如委托,格式详见附件);
  4 已标价投标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
  5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或能有效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或复印件;
  6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7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如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招标人的期望值,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次招标,并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所有工作完成并出具符合建筑能效测评报告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付至合同价的70%;一审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85%,政府审计结束后按审定价付清尾款。 注: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付款前乙方应当先予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不构成违约。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至发包人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八、报价截止时间、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上午11:00。
  2 递交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669号,国投大厦15楼,联系人:耿工,联系电话17802596659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17802596659
 
【附件】盐城市公安局特警实战训练基地室内实战应用射击场项目能效测评服务.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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