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屏水利发【2024】13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8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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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20: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屏山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屏水利发【 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屏山县水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屏水利发【 2024】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屏山县锦屏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防洪治理工程,地处屏山县锦屏镇富荣河。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道3.0km,新建堤防0.98km,新建护岸0.96km,新建穿堤涵管6处,疏浚平整河道3.0km。工程等级为V级,其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安装及发包人临时交办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任务(包括满足工程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完成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检测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完工验收、竣工验收、保修及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近 3 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验收书或竣工验收书,类似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完工验收书或竣工验收书载明的时间为准,如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投资规模的,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允许?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07 00:00 至 2024-03-13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3-28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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