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唐河县黑龙镇人民政府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成交公告
金额
205.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140
预算金额205.79万元
招标公司唐河县黑龙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曹兴果
招标代理机构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377-60888961
中标公司河南峻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5.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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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140 | |||||||||||||||||||||||||||||||
2、采购项目名称: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30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9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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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方鑫(组长)、王景、曲良忠、郭家田、王崑玲(业主评委)。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政府釆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釆购代理机构与釆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1.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釆购代理机构缴纳。 | |||||||||||||||||||||||||||||||
收费金额:30,811.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唐河县黑龙镇人民政府 | |||||||||||||||||||||||||||||||
地址:唐河县黑龙镇街 | |||||||||||||||||||||||||||||||
联系人:曹兴果 | |||||||||||||||||||||||||||||||
联系方式:1873873396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飞凤路飞凤游园管理楼二楼 | |||||||||||||||||||||||||||||||
联系人:白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6088896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 |||||||||||||||||||||||||||||||
联系方式:0377-60888961 |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 清单.pdf清单.pdf
十、参考附件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唐河县黑龙
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
升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标
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
企业为河南峻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32人,
营业收入为100.69万元,资产总额为53.2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
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河南峻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19日
采购人:唐河县黑龙镇人民政府采购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140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升附属配套工程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
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采购代理机构: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h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最高限价:2057915.52元4、预算金额:2057915.52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1、项目编号: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140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唐财采购竞争性磋商-2022-140-1 | 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附属配套工程 | 2057915.52 | 2057915.52 | 是 | 2057915.52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3)采购内容:新栽法国梧桐;砖砌雨水检查井18座,26座雨水口;砖砌污水检查井机18座;新装太阳能路灯81套;拆除原有人行道及附属,重新铺设透水砖;树池砌筑237个;标线工程;沥青混凝土下混凝土基层等(工程量清单所包含所有内容)。(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1)项目实施地点:唐河县境内;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达违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南阳市诚信库网站www.nyggzyjy.cn)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南阳市)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南阳市)信息原件。诚信库(南阳市)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备注:(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必须清晰可辨。(6)供应商须具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成立月份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1.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4.售价:0元3.方式:网上下载。潜在供应商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在南阳市交易平台诚信库进行登记注册,验证通过后可直接运用CA证书登录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诚信库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系统互认共享、CA数字证书互认共享。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hggzy.cn)1.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无需到达开标现场)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hggzy.cn)
5、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准备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2、本项目投标人需自行上传响应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进行签到;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长默认为3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备注:操作手册在“下载中心或办事指南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唐河县黑龙镇街名称:唐河县黑龙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7、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不能参加磋商及最终报价的,后果由相关投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应时刻关注会员系统消息提醒,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应磋商小组提出的磋商意见及最终报价要求。
联系人:白女士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飞凤路飞凤游园管理楼二楼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18738733966联系人:曹兴果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联系方式:15203806912项目联系人:白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77-60888961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唐河县黑龙镇集镇振兴路西延及整体提升道路工程 |
2 | 采购人(招标人) | 名称:唐河县黑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唐河县黑龙镇街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8738733966 |
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文峰街道飞凤路飞凤游园管理楼二楼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0377-60888961 |
4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详见磋商公告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5 | 采购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八、工程量清单” |
6 | 工期 | 30 日历天。 |
7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
8 | 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证期) | 自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24 个月 |
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 | 磋商预备会 | 不召开。 |
11 | 偏离 | 不允许偏离。 |
12 | 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除磋商文件内容外,采购人在磋商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均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以下网站《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信息。 |
13 | 磋商控制价 | 磋商控制价: 小写:2057915.52元 大写:贰佰零伍万柒仟玖佰壹拾伍元伍角贰分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14 | 磋商文件的发售方式及领取时间、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5 |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 | 详见磋商公告。 |
16 | 磋商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7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18 | 近三年 | 2019年1月至今 |
19 | 类似业绩 | 近三年,指 2019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 |
20 | 磋商有效期 |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 60 天 |
2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文件 | 不允许 |
22 | 签字和盖章要求 | 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在规定的地方进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
23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 1、供应商应在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yTF 格式)。供应商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递交网址: http://www.thggzy.cn/ 2、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3、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 |
24 |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电子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如成交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五份。 电子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证明。 |
25 | 备份电子U 盘要求及封套上注明 | 无 |
26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由专家 5 人组成;采购人 1 人,专家 4 名;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由采购人在监督单位监督下,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
27 | 评审方法 | 详见磋商文件的评审办法。 |
28 | 成交公示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
29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30 | 付款方式及要求 | 设备人员入场开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完成工程量清单80%工作量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0%,审计结算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下余结算总价3%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具体以中标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 |
31 | 中标服务费 |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金额的 1.5%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
32 | 开标程序 | 本项目采用“ 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www.thggzy.cn/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供应商无需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
33 | 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 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告知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而是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 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系统默认30 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
34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35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磋商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36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 |
37 | 其他说明 | “招标人”与“采购人”,“投标人”与“供应商”按照同一意思理解。 |
“采购人(招标人)”:指本项目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2定义本次招标采购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法律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服务”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内容。“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及相应资料;包括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中标人(成交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供应商);“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代理机构”:指受采购人委托的有代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行业强制执行标准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概不负责。费用承担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责令停业的;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保密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分包。1.11分包本项目不召开预备会。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1.9踏勘现场
磋商文件构成二、磋商文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执行。1.13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2偏离
2.2磋商文件的澄清第五部分电子标响应性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第四部分合同格式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的内容如下:
投标的语言三、响应性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以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磋商文件的修改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或者有其他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于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同时将上述资料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澄清要求,视为供应商全部认同磋商文件。
响应性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性文件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电子标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文件中的磋商一览表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响应性文件的编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限于):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电子标响应性文件格式”。响应性文件构成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磋商保证金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允许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提交二次报价。供应商需按照磋商函一览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3.4.磋商报价3.3.5不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4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四、投标如遇特殊情况,采购人可在磋商有效期期满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其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延长有效期的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不同意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60天。磋商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开标时间及地点五、开标与磋商在磋商截止期后不能修改及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期之前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开标程序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公司CA数字证书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参加开标会议,与会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在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上签到证明出席。开标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开标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或无法辨认的;(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章的: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一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实质上未响应是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将招标文件和有效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开标顺序: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分标段进行开标。
(9)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8)投标人名称、组织机构等重要人员与报名时不一致的;(7)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6)对同一标段递交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一标多投),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澄清的问题,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一式两份。供应商未按磋商小组的澄清要求进行澄清的,磋商小组可以不对其响应文件继续评审。为了有助于响应文件的检查和评审,采购人可以单独要求供应商澄清其响应文件。磋商小组的澄清要求和响应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供应商不得修改磋商报价和响应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响应文件的澄清开标后至采购人公布成交结果之前,有关响应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定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供应商及其他人员保密。供应商不应对采购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1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5.2.7、评标和决标过程的保密(10)投标报价高出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
③、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的修改;②、对服务质量或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①、对投标范围和内容有实质性的偏离;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应该与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重大偏关或保留。所谓重大偏差和保留是指:在评审时,采购人将首先审定响应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对磋商响应性的鉴定将基于响应文件的本身内容。响应文件的检查和响应性评定
磋商小组的组成及工作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明显高于最高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也不再允许投标人改正或撤回这些不符合要求的偏差与保留。④、纠正这种偏差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磋商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审阅响应性文件(符合性审查)。确认每一份响应性文件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而无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资格审查。准备会:招标代理人、采购人和磋商小组参加,由采购人介绍项目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推选小组组长;招标方宣布磋商纪律,磋商方法,定标原则。磋商程序采购人、监督部门将列席并监督开标的全过程。本次磋商严格按照招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依据各投标单位对所投响应性文件的承诺,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等技术方案的论证为主要内容,分两步进行评定:一是初评,对照磋商文件各条款,对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符合性鉴定,鉴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二是详评,对照磋商细则进行综合评定。磋商小组写出磋商报告,按所得分值,由高到低的次序,由磋商小组推荐2名为成交候选人,原则上第一名成交,如第一名确实存在有问题或不履行承诺,报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再按顺序顺延确定成交单位。并发布在公告媒体。
除非磋商小组主动要求,招标以外的任何时候,供应商均不得就磋商及报价事宜与磋商小组成员联系。磋商小组在磋商时将会视实际情况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性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供应商所作的重要承诺均应为书面形式,并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作为响应性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磋商小组澄清和修改的要求推荐成交供应商。技术和商务评审。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如果供应商试图对磋商小组的磋商施加影响,将导致该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被拒绝。除供应商须知规定以外开标以后自授予成交通知书前,任何供应商均不得与其供应商有关的问题主动与采购人发生联系。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成员不得透露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它情况。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涉及响应性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磋商纪律供应商必须对磋商小组的澄清和说明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不利于供应商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磋商办法前附表六、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磋商依据。5.7.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规定的方法、磋商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性文件磋商其他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磋商小组的磋商施加影响,采购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提起诉讼。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初步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以供应商企业诚信库“基本信息” 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性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最高限价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性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部分“电子标响应性文件格式”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要求 | 详见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以供应商企业诚信库“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查询 | 详见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以供应商企业诚信库“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详见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以供应商企业诚信库“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
2.1.3 | 响应性评 审 标准 | 磋商内容 |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 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 标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 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 审 标准 | 实质性响应 | 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 ||||
磋商过程中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供应商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提供响应性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以便评审时核验。 | |||||||
磋商评分办法: | |||||||
条款号 | 综合因素条款内容 | 综合因素编列内容 |
2.2 详细评审(综合计分法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磋商报价:30 分 商务标部分:25 分 技术标部分:45 分 | |
2.2.2 | 磋商基准价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最终磋商报价 | |
2.2.3 | 磋商报价(30 分) | 磋商基准价=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最低的 竞争性磋商响应人的最终磋商报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 30 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30 1、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中小企业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相应的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为依据。 3、评审时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小微型企业优惠后报价=投标报价*(1-10%)。 4、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
2.2.4 | 商务标部分(25 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 商务标部分(25 分) | 企业业绩(0-2 分) | 供应商提供 2019 年 1 月 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注:需提供合同(响应文件中附扫描件)。(以供应商企业诚信库“投标所需的其他材料”中上传的原件扫描件为准) |
2.2.4 | 商务标部分(25 分) | 服务承诺(0-15 分) | 1、关于不拖欠农民工资的实质性承诺情况(0-5) 2、保证连续施工的实质性承诺情况(0-5) 3、其他实质性承诺情况(0-5) 注: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逐项评分:一档:承诺全面、合理、切实可行得 4-5 分,二档:承诺较为全面、合理、可行得 2-3 分,三档:承诺不全面、不合理、不可行得 0-1 分。 |
2.2.4 | 商务标部分(25 分) | 响应文件总体评价 (0-8 分) | 一档:投标文件很完整,商务响应及技术应答很具体、详实得 6-8 分,二档:投标文件较完整,商务响应及技术应答较具体、详实得 3-5 分,三档:投标文件不够完整,商务响应及技术应答不够具体、详实得 0-2 分, |
2.2.5 | 技术标部分(45 分) |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0-8 分) | 一档:方案与措施合理的、针对性强,完整得 6-8 分,二档:方案与措施较合理的、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3-5 分,三档:方案与措施欠合理的、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 0-2 分。 |
2.2.5 | 技术标部分(45 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8 分) | 一档:体系与措施合理的、针对性强,完整得 6-8 分,二档:体系与措施较合理的、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3-5 分,三档:体系与措施欠合理的、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 0-2 分。 |
2.2.5 | 技术标部分(45 分)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8 分) | 一档:体系与措施合理的、针对性强,完整得 6-8 分,二档:体系与措施较合理的、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3-5 分,三档:体系与措施欠合理的、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 0-2 分。 |
2.2.5 | 技术标部分(45 分)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8 分) | 一档:进度计划与措施合理的、针对性强,完整得 6-8 分,二档:进度计划与措施较合理的、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3-5分,三档:进度计划与措施欠合理的、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 0-2 分。 |
2.2.5 | 技术标部分(45 分) | 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含项目组成员)(0-8 分) | 一档:计划合理的、针对性强,完整得 6-8 分,二档:计划较合理的、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3-5 分,三档:计划欠合理的、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 0-2 分。 |
2.2.5 | 技术标部分(45 分) | 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和具体措施(0-5 分) | 一档:方案和具体措施合理的、针对性强,完整得 4-5 分,二档:方案和具体措施较合理的、但针对性不强,较完整得2-3分,三档:方案和具体措施欠合理的、针对性不强,不完整得 0-1 分。 |
(1)形式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若磋商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磋商报价低的优先;1.磋商方法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响应文件无报价,报价出现负数或投标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编写,未按要求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4)符合下列条件的响应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不再进入详细的评审阶段;(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资格评审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c技术标:见磋商办法前附表。b商务标:见磋商办法前附表;a磋商报价:见磋商办法前附表;(1)分值构成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b商务标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a磋商报价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3)评分标准b磋商报价评审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a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2)磋商基准价计算
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补正c最终得分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b磋商小组完成对磋商报价、商务标和技术标的汇总后,取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a供应商最终得分=磋商报价部分得分+商务标部分得分+技术标部分得分;(4)最终得分的确定c技术标评分标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若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推荐磋商报价较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磋商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得分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7.1定标原则七、授予合同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3.1除磋商报价外的其他项内容的评审首先由磋商小组的各成员自主打分,汇总时在自主打分的记分结果中,进行算术平均,以算术平均值作为该项的最终加、减分值。7.3其他7.2.3当送达的响应性文件不足3份或磋商结果全为无效标时;及经过评审,若所有的供应商均未能通过符合性审查,招标方可在取得磋商监督人同意后宣布磋商失败,并通知各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组织磋商。7.2.2采购人对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进行选择,原则上第一名成交,如第一名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放弃中标资格,向下顺延确定一名中标人。7.2.1磋商会通过对各响应性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完成磋商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磋商报告中按照响应性文件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向采购人推荐2名作为成交候选人。7.2定标
7.3.6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磋商工作。7.3.5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有关监督部门就评标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和细节均不予以解释、澄清和透露,否则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除取消其中标资格外,还应赔偿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相关损失。7.3.4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后,经采购人证实为提供虚假7.3.3在磋商过程中,如发现本办法中条款与供应商须知中相关条款不一致,以本办法中的相关条款为准。7.3.2计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二位。
7.5签订合同7.4.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成交通知7.3.8本磋商文件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7.3.7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如投标单位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已与磋商文件一起上传,请自行下载查看八、工程量清单7.5.3如果中标人不按其响应性文件承诺和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定中标供应商。7.5.2磋商文件、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的补充确认材料以及《磋商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7.5.1成交人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然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一)本项目磋商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合同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仅为招标阶段参照文本格式,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六)本合同附件(五)中标通知书(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服务时间:于年月日以前完成。付款方式:六、服务日期、地点五、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小写)四、质量要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期,每延期一天,需支付甲方损失为合同总价款的1‰。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除支付违约金外,仍应实际履行合同或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乙方给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应给用户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予以赔偿。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乙方违约,直接从进度款或履约保金中扣除;甲方违约,从合同款项中扣除。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八、违约条款2、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七、合同保存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单位:开户单位: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经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准。九、合同生效及其它甲方和乙方若需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部分电子标响应文件格式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响应性文件项目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注: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采购编号:
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性文件。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报价元,工期为,提供按磋商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工程内容,质量达(采购人名称):(一)磋商函一、磋商函及磋商一览表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优质的服务。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随同本磋商函递交的磋商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如我方中标: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二)磋商一览表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网址: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报价 | 大 写 : 小 写 : | ||
工期 | |||
地点 | |||
质量要求 | |||
项目经理 | 职称 | ||
职业资格 | 编号 | ||
其他说明 |
日期:年月日电话:地址:
特此证明。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年月日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身份证号码: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2019年1月以来业绩)五、供应商类似业绩四、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备注 |
我公司保证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保证所述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此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函致:(采购人)七、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特此声明!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在(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我公司承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信用要求证明材料
磋商文件内容确认书日期:年月日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我方已经详细阅读整个磋商文件的内容,对本磋商文件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全部同意并接受且我方保证在磋商活动结束后不对本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提出异议。(采购人名称):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联合体投标。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七)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四)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
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 | ||
(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 ||
(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 ||
(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电子签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我司赔偿采购人相关的损失。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严格依照国家和河南省关于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信用承诺书供应商认为需附的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如资格项、评分项要求的相关资料。但不限于此项,请根据需要编写)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单位电子签章)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招标投标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若中标,本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约并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系统;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一十、参考附件年月日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附件二日期: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详见下表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豫政〔2012〕8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附件三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中小微中小微中小微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建筑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6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下批发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下20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5人以下零售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交通运输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30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300人及20人及以20人以下行业类型中小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中小微中小微中小微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人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人以下建筑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6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下批发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下20人及以上5人及以上5人以下零售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交通运输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30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300人及20人及以20人以下《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破解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难题,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附件四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 | 及以上 | 及以上 | 以下 | 以上 | 上 | |||||
仓储业 | 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20 人及以上 | 20 人以下 | |||
邮政业 | 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 万元以下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20 人及以上 | 20 人以下 | |||
住宿业 | 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 人及以上 | 10 人以下 | |||
餐饮业 | 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 | 2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
信息传输业 | 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 万元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 人及以上 | 10 人以下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 万元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以下 | 5000万元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上 | 2000万元及以下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 万元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500万元以下 | 300人及以上 | 100人及以上 | 100人以下 | 1000万元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上 | 500万元及以下 |
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 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20000万元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 人及以上 | 10 人以下 | 80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上 | 100万元及以下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300 人以下 | 100人及以上 | 10 人及以上 | 10 人以下 |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财政部民政部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采购单位名称)_单位的_(采购项目名称)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样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单位自筹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附件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服务企业、规范管理”的原则,简化前置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给予外地建筑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同等待遇,营造有利于实力强、信誉好的建筑企业开展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宽松环境,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破除地区壁垒,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建筑企业(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在我省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豫建〔2016〕3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附件六
(三)要求外地企业在本地区注册设立独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二)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任何费用等;(一)擅自设置任何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告知条件;四、严禁出现或变相实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列出的九种行为:三、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内容应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在豫承揽业务负责人任命书等扫描件,以及在豫承揽业务负责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建筑企业对所报送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二、取消省内建筑企业跨区域登记、备案等制度,企业凭加电子签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复印件以及工程项目所需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即可在全省范围内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查阅相关信息,不得另外附加条件,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等证照原件,不得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
(九)其他妨碍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行为。(八)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入省(市)手续;(七)以本地区承揽工程业绩、本地区获奖情况作为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条件;(六)将资质资格等级作为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承揽业务的条件;(五)要求外地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四)强制扣押外地企业和人员的相关证照资料;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仅采购人接受联合体标段适用)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八、省厅建立建筑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活动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请各地明确本地负责建筑业企业跨区域承揽业务活动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并将部门名称和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上报厅建筑管理处。省厅举报投诉受理邮箱:hnjzscgl@163.com,电话:0371—68080835。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对之前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制定的文件、制度与建市〔2015〕140号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不符的,或者涉嫌有设立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文件规定,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于2016年4月20日前进行全面清理。省厅将对各地跨区域承揽业务监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设立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外地企业承揽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或企业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拒不整改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和曝光。六、在我省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接受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对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时弄虚作假的建筑企业,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对其不良行为做出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厅,我厅将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我省“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五、跨区域承揽业务的建筑企业中标后(包括通过直接发包方式确定的承包企业)应通过“一体化平台”进行合同备案,并报送项目班子主要人员信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一体化平台”公布的中标信息,加强履约管理。在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时,重点核查项目班子人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不履职、建筑企业在多个项目更换项目负责人等行为,依法查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欢迎贵公司参与唐河县政府采购活动!各供应商:唐河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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