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Y2024-FW31-1
项目名称: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2787829.8
最高限价(元):2787829.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87829.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养护期为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供应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安全员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4: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TgXPjuMo3UfTij5cncAr7w%3D%3D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2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625257
质疑联系人:陆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6252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669507826
质疑联系人:庄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1457、1826790407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 系 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附件信息:
定稿-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 年度例行养护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doc
1.4M
设计图纸-金华高等级航道2024年度例行养护工程.pdf
62.7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