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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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18年3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联系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保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扩建服装机械制造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华电路2号

常州市丰润达服装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华电路2号。总投资1000万元,新建生产车间、研发车间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00套服装机械设备的生产规模。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管理,落实生产过程中金属粉尘的收集、处理措施。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边角废料、粉尘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含废抹布)、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2

新建新能源自动化设备制造项目

金坛区鑫晨大道北侧、东山路东侧

江苏美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区鑫晨大道北侧、东山路东侧(总厂区地块南侧)。总投资200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动力电池整套设备50套、光伏太阳能印刷设备20套的生产规模。

(1)废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

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落实有效措施对打磨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处置或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润滑油(HW0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隔油池污泥委托专业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3

新建汽车密封条模具及设备生产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明路南、复兴路西

江苏泉锐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明路南、复兴路西,总投资4000万元,建设磨具/工装加工车间、注塑车间、研发车间等,建成后将形成年产汽车密封条模具500套、工装冲切件300套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管理,落实《报告表》确定的热压注塑过程废气收集、处理要求。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6)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废铜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HW09)、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

金桂路北侧、新城路西侧地块开发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金桂路北侧、新城路西侧

常州常盛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金桂路北侧、新城路西侧地块,总投资213304.88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010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52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3栋8F住宅楼(1#、2#、5#)、5栋9F住宅楼(6#、8#、9#、11#、12#)、1栋11F小高层(20#局部)、6栋12F小高层(15#、16#、17#、19#、20#局部、21#)、2栋18F高层(18#、3#局部)、3栋20F高层(3#局部、7#、13#)、1栋2F配套楼,项目建成后可容纳住户1665户,机动车停车位2534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为2498个)。

1.废水:按“雨污分流”要求设计和建设雨、污水管网。设置阳台、露台污水收集系统,落实雨水收集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设计过程中应对每栋楼设置集中排放烟道。汽车尾气通过排风系统进行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

3.噪声:合理布局、布置项目配套设施,选用低噪声公辅设备,同时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降低对本项目的影响。项目沿交通干线一侧噪声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边界噪声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配套建设有效的小区垃圾收集、暂存、转运体系,禁止擅自焚烧各类垃圾。

5

新建医用弹力绷带、堵漏绷带生产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河东路北、兴盛路南

常州双诚绷带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兴河东路北、兴盛路南,总投资5000万元,新建生产厂房及辅助用房17736.9平方米,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医用弹力绷带1000万卷、堵漏绷带400万卷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涂布废气、丝印废气及浸胶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涂布、丝印、浸胶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烟气黑度排放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设备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抹布(HW49)、废活性炭(HW49)、废弃破损原料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成品边角料及废次品、纤维丝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

新建智能电网配件生产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晨风路以北、中塘路以西

江苏格罗博电气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晨风路以北、中塘路以西,总投资1000万美元,建成后形成年产高压复合绝缘子200万只,高压跌落式熔断器10万只,高压氧化锌避雷器6万只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工业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喷塑、硫化、熔融烘干等工段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食堂油烟配套净化装置。

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VOCs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热熔、注塑行业标准限值要求;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综合利用或处置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废砂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7

新建雷诺德(中国)传动设备生产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复兴路东侧、南环二路北侧地块

雷诺德(中国)传动产品有限公司

《雷诺德(中国)传动产品有限公司新建雷诺德(中国)传动设备生产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6月30日经常州市金坛环保局审批(坛环开审〔2017〕50号),在建成过程中,规划建设项目将发生重大变动,根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要求,现进行重新报批。根据你公司申请,原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坛环开审〔2017〕50号)作废。

1.废水:项目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该项目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油雾喷淋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接管排放。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废气的产生。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淬火工段产生的油雾、渗碳中未反应的甲醇和丙烷、抛丸粉尘的收集和处理措施。废气中颗粒物、油雾(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速度、排放速率及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废煤油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HW08)、废机油(HW08)、污水处理设施废油(HW08)、污水处理污泥(HW08)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8

新建机械加工项目建设项目

常州市金坛区河山环路8号

常州长荣纺织有限公司

总投资25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从事生产,建设机械配件生产线和自络筒投送装置生产线,建成后形成年产机械配件50000件、自络筒投送装置200台的生产规模。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达到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依托原有)。

2.废气: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产生和排放。落实有效措施对喷漆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废焊材外售综合利用;漆渣(HW12)、油帘废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润滑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包装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9

扩建粉粒体处理智能装备及全自动码垛机器人项目

金坛区金胜东路239号

江苏新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区金胜东路239号。总投资8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粉粒体处理成套设备50台/年(含需喷漆10台/年)、非标定制单机2950台/年(含需喷漆70台/年)、全自动码垛机器人1000台/年。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废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废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喷漆废气收集、处理要求,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VOC排放标准参考《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标准,丙烯酸允许排放速率执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计算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其中南厂界执行4类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焊渣外售综合利用;漆渣(HW12)、废乳化油(HW09)、废玻纤蜂窝过滤棉(HW49)、废活性炭(HW49)、废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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