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预警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区雨棚加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5.7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023g1119
预算金额35.73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020-348136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预警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区雨棚加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2023G1119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用途:预警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区雨棚加装项目
2.采购数量:1项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7347.91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145.23元,暂估价6000.00元)。
4.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工。对于实际合同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成交供应商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采购人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工期顺延。
备注: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东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8.134.9.59/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东莞庄路31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945676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Z2023G1119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用途:预警中心中央空调设备区雨棚加装项目
2.采购数量:1项
3.预算金额:人民币357347.91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3145.23元,暂估价6000.00元)。
4.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完工。对于实际合同期的起止时间,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时间作相应调整,成交供应商应考虑相关风险并尽一切可能配合采购人调整相应的执行计划。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工期顺延。
备注:1)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三、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只接受获取了采购文件的单位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东国咨在线获取文件系统http://8.134.9.59/qpoaweb/prg/gys/prolist.aspx
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12月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气象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东莞庄路312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0-39456766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199号友利创意园7号楼201单元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34813694
广东国咨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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