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关于2023年国际(深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暨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峰会项目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拟举办2023年国际(深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暨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峰会项目(拟定名)。展会期间举办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峰论坛,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上下游产业链,通过主题演讲、研究成果发布及高端话题讨论等形式,邀请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新材料领域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参与交流,为深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助力。拟招1家服务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国际(深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暨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峰会(拟定名)。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论坛结束。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该提纲将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实际内容进行调整。
(一)承办内容与主旨。负责承办2023年国际(深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暨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峰会(以下简称论坛),论坛为期1天。本次论坛旨在加强与汽车上下游企业、研究机构、协会组织以及业内专家的友好交流合作,搭建湾区产业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深汕汽车产业的国际交流合作。
(二)方案策划与议题。供应商需自主策划内容丰富的活动方案,并由采购方最终确定。方案需包含论坛主题、议程、议题、主持、发言嘉宾、参会观众等;论坛议题设置应该紧扣热点,围绕当前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前沿话题和品牌建设,探讨汽车发展现状和新趋势。
(三)嘉宾邀请与论坛规格。供应商负责邀请发言嘉宾和参会观众,其中,发言嘉宾3-5人,须为政府、研究机构,国家、省、市级新能源汽车相关协会领导以及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管理层等领域相关人员;参会观众30-50人,重点邀请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供应商要全面负责发言嘉宾及参会观众的参会、发言(发言稿需提前5天报备)、接待等相关费用事项,确保发言嘉宾的人数和规格。
(四)场地搭建与设计。论坛主视觉及延展、灯光、音响、投影等;会场外周边氛围营造,包括标语、展示板、引导牌等设计、制作、布放等。其中场地搭建包括主舞台、背景板、LED主屏幕、媒体摄像台等,尺寸规格以具体情况为准,实际尺寸需要成交供应商自行确定。
(五)后勤保障与服务。供应商需负责论坛期间酒店场地预订、租赁、住宿、用餐及茶歇等相关工作,会议场地要满足论坛内容的实际需要,会议住宿要预留足够房间,会议用餐包括欢迎晚餐、论坛期间的商务招待用餐、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用餐等;负责会议资料装袋、分发,嘉宾证、工作证发放。论坛期间聘请专业摄影师、摄像师全程拍摄并制作大会影像资料,相关资料需存档保留;按需制作论坛邀请函(含电子版)等相关材料;负责租赁车辆并安排人员接送嘉宾,保障论坛期间嘉宾接送、参观考察及其他会务工作的用车事宜;负责论坛举办期间临时发生的有关其他合理费用。
(六)论坛安保与应急。负责论坛举办期间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须预防盗抢及群体性事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直至论坛顺利闭幕。
四、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一)服务团队拥有近4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的国家、省或市级单位委托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高峰会议或论坛项目,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咨询、讲解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五)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单位简介、社会团体证书、社会组织及信用评级、曾获荣誉、会员企业清单、曾经承接政府委托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如有)可提供。
(三)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服务提纲及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kcjjfwj@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五)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967844273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docx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国际(深汕)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暨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峰会(拟定名)。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论坛结束。
三、服务内容
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该提纲将随着工作的深入,根据实际内容进行调整。
(一)承办内容与主旨。负责承办2023年国际(深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论坛暨中国汽车产业集群峰会(以下简称论坛),论坛为期1天。本次论坛旨在加强与汽车上下游企业、研究机构、协会组织以及业内专家的友好交流合作,搭建湾区产业互动交流平台,促进深汕汽车产业的国际交流合作。
(二)方案策划与议题。供应商需自主策划内容丰富的活动方案,并由采购方最终确定。方案需包含论坛主题、议程、议题、主持、发言嘉宾、参会观众等;论坛议题设置应该紧扣热点,围绕当前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前沿话题和品牌建设,探讨汽车发展现状和新趋势。
(三)嘉宾邀请与论坛规格。供应商负责邀请发言嘉宾和参会观众,其中,发言嘉宾3-5人,须为政府、研究机构,国家、省、市级新能源汽车相关协会领导以及国内外知名汽车企业管理层等领域相关人员;参会观众30-50人,重点邀请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供应商要全面负责发言嘉宾及参会观众的参会、发言(发言稿需提前5天报备)、接待等相关费用事项,确保发言嘉宾的人数和规格。
(四)场地搭建与设计。论坛主视觉及延展、灯光、音响、投影等;会场外周边氛围营造,包括标语、展示板、引导牌等设计、制作、布放等。其中场地搭建包括主舞台、背景板、LED主屏幕、媒体摄像台等,尺寸规格以具体情况为准,实际尺寸需要成交供应商自行确定。
(五)后勤保障与服务。供应商需负责论坛期间酒店场地预订、租赁、住宿、用餐及茶歇等相关工作,会议场地要满足论坛内容的实际需要,会议住宿要预留足够房间,会议用餐包括欢迎晚餐、论坛期间的商务招待用餐、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用餐等;负责会议资料装袋、分发,嘉宾证、工作证发放。论坛期间聘请专业摄影师、摄像师全程拍摄并制作大会影像资料,相关资料需存档保留;按需制作论坛邀请函(含电子版)等相关材料;负责租赁车辆并安排人员接送嘉宾,保障论坛期间嘉宾接送、参观考察及其他会务工作的用车事宜;负责论坛举办期间临时发生的有关其他合理费用。
(六)论坛安保与应急。负责论坛举办期间活动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须预防盗抢及群体性事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直至论坛顺利闭幕。
四、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一)服务团队拥有近4年(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的国家、省或市级单位委托的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高峰会议或论坛项目,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咨询、讲解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五)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单位简介、社会团体证书、社会组织及信用评级、曾获荣誉、会员企业清单、曾经承接政府委托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如有)可提供。
(三)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四)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6月12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16日下午6:00期间将服务提纲及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kcjjfwj@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五)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六)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967844273
(二)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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