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汽研究院2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版本号:2015-1
广汽研究院 2 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
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
招标人(章):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章):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
授权代表:刘工 司
授权代表:李工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东 66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 1 号 B1-号
2 栋 12 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10653 电话:020-22932696
电话:13512782361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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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研究院 2 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汽研究院 2 号楼预留办公区域装修工程项目工程设计
1.1.2 工程位置: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南侧,广汽研究院化龙总 院 2 号楼。
设计范围:需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预留区平面图及要求,结合我国现行相关建筑设 1.1.3
计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该项目的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试验工艺规划、建筑电气系统设计、建筑给水排水系统设计、建筑消防系 统设计、建筑空调及暖通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等 相关专业及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督及技术服务、配合编制竣工 图等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
1.1.4 专业内容:工艺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弱电、信息化工程。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6-440113-04-01-43836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1.6
1.1.7 投资估算:7812.30 万元,其中工程费 6342 万元
1.1.8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 2 号楼屋顶以及 4、5 层内预留办公、试验 测试区域开展试验工艺规划、建筑电气系统、建筑给排水系统、建筑消防系统、建筑智能化 系统、建筑通风与暖通系统、建筑节能、建筑装饰装修等相关专业及配套设施设计与工程施 工,项目整体约 2.9 万平方米,满足约 2400 人进行办公及汽车智能网联相关测试场地支撑,以满足企业研发需求。
1.1.9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现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规定的年限。
1.1.10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指导与监 督及技术服务、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及相关配套设计服务等。详见《设计服务技术规格书》1.1.11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无。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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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 标无效。
1.1.12 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为:\。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 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1.2.3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机械 行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应符 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住房城 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 号)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 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 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 tml),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香 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 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 作设计协议书(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1.2.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 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 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 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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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
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
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
规范〔2020〕1 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
证明资料扫描件。
1.2.6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人没有处于被
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
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
业工作 10 年以上。(本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 9)。
1.2.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2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
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
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
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
的相关信息。
1.3.3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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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 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 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 帮助-建设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指南(适用于投标人)。
(3)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 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 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 标文件光盘。
(5)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时间:2023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第 开标室。(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 一时间)。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51.68 万元。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 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方案设计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 工期
1.5.1 工程建设计划施工日期为 \ ,计划竣工日期为 \ 。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设计 单位必须无偿提供服务,直至工程结算完毕为止。
1.5.2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6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7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 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1.6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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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1.6.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 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6.5 有关招投标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 招标人书面提出。(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 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 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229326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东 668 号
1.6.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站(网址: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网址:)、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ygcggl. gzggzy.cn/)
1.6.8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 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1.6.9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2 邮政编码、地址:510663、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东 6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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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联系人:刘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22932696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653、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 1 号 B1-2 栋 12 楼 1.8.3 联系人:李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13512782361
1.8.5 传真号码:020-38730932
1.8.6 电子邮箱: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白沙路 101 号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2871921
1.9.4 传真号码:/
1.9.5 网址: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番禺区沙头街景观大道南 7 号(区水务局旁))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4892221
1.10.4 传真号码:020-84898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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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合作设计协议书
合作设计协议书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和香 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作为投标人(即“申请人”,下同)(符合招标公 告第 3.1 条、第 3.2.2 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的合作设计方,参与本项目进行合作设计。若 中标,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合作设计方授权委托
(符合招标 公告第 1.2.3 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代表所有合作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合作设计方:(盖单位公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分工内容:
注:格式仅供参考,适用于合作设计,否则可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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