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1年路面专项工程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1年路面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2021年路面专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位于宁波沉积平原和大碶海积平原,所经线路属于平原软土地带,连接北仑港和奉化市,也是宁波向南进入台州、温州必经之路的首段,是沟通浙江省沿海地区的一条重要通道。
本工程范围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工程,具体路段为S1-1姜山至宁波东,S1-2为宁波东至北仑,S5为大朱家至宁波东,G15为姜山至奉化。里程共约49.817公里。线路按平原微丘高速公路标准,设计等级为双向四车道,单幅路面净宽11.5m,路基宽度26m。桥涵与路基同宽,全线共有主线桥梁145座,涵洞61道。全线桥梁总长12.297km,路基段37.555km。全线原设有育王、五乡(东钱湖)、潘火(宁波东)、姜山4处互通立交,后随着周边路网的发展增设姜山北互通(07年底西段、11年底东段)、五乡枢纽(11年底改建)、大碶枢纽(13年中建设)。全线设宁波东、北仑两处主线收费站,一处宁波东监控中心,一处宁波东服务区。
本项目根据公司2021年养护计划实施,有针对性地对道路进行综合性更新养护,提高路况检测指标,恢复或提高道路整体使用性能。
建设地点: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
2.2 招标范围
甬台温高速公路宁波段一期及纳入养护责任范围的连接线等路面工程的路面缺陷修复及更新改造。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BLGLM01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有:路面病害维修处治、整体罩面、预养护及“四新”技术应用、桥头调车整治、附属工程修复等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2个月,(其中坑洞快速修补项目研究应用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成果,其余工作内容于2022年2月前交工,具体时间以开工通知书为准)施工期间不中断交通,施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必须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但仅具有养护资质的除外)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在 2018 年~ 2020 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近3年(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 1500万 元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专项养护工程的施工。 注:若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可重复认定。 |
企业信誉 | 满足招标公告3.4条规定。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的1个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的1个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常务副经理(现场负责人1名)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维修相关工作经验。(可由项目经理兼职) |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公告3.1条资质等级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检察院出具告知函的日期为截止日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1 年 8月 12 日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格式为*.ZBJ)。
4.3招标文件及其它所有招标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缴纳费用时请务必注明缴费单位,同时还应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取得联系,待绑定完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8 月 26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为2021 年 8 月 26 日 9 时 30分
6.2关于开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线上开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和第三章评标办法。
6.2.1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投标子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解密。
6.2.2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除在线签到、在线解密文件外,投标人也可携带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抵达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参与现场开标并进行相关签到、文件解密等工作。
6.2.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波招商公路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环城东路南段552号(世纪大道南端、宁波东高速入口处)
邮 编: 315041
电 话: 0574-88239689
传 真: 0574-88239020
联系人: 许女士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100029
电 话:15011406565 010-84896987
传 真:010-84896937
联系人:赵先生、孟先生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BLGLM01 |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必须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但仅具有养护资质的除外)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施工(或养护)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具有养护资质的不做要求)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彩色影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影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2、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须提供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务要求 |
BLGLM01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联合体牵头人)在 2018 年~ 2020 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
注:“财务状况表”后应附 2018 年~ 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的彩色影印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BLGLM01 | 近3年(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 1500万 元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专项养护工程的施工。 |
注:1、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单位,则投标人填报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应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企业业绩的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企业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2、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交工年份、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合同金额等)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中体现考核指标的关键信息页、交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或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3、、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企业业绩,如通过“交通运输”或“住房和城乡建设”或“发展与改革”或“招投标监督管理”等政府主管部门各级官方网站的查询结果与投标人自行填报的不符而使得投标人的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则对应业绩将不予认定。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誉要求 |
BLGLM01 | 满足招标公告3.4条规定。 |
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后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站查询截图彩色打印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人员 | 数量 | 主要人员要求 |
BLGLM01 | 项目经理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的1个项目经理职务(或2个项目副经理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在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上至少担任过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专项养护工程施工的1个项目总工职务(或2个项目副总工职务)。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
项目常务副经理(现场负责) | 1 | 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高速公路养护施工维修相关工作经验。(可由项目经理兼职) | |
注:1、“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彩色影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如投标人是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从业单位,则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应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即包括主要人员个人业绩的考核指标(姓名、职务、项目类型、合同内容、合同规模等)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除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外,其余业绩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如投标人未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主要人员个人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书、或项目业主<或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具的履约证明)中载明的信息为准。“拟委任主要人员资历表”后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或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4、如主要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051089001001 | 标段名称: | BLGLM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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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1-08-05 18: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8-12 18:00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1-08-16 09:30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1-08-16 09:3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08-26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8-26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