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伴生天然气加工、销售服务项目(二次)
金额
19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吉林油田新立采油厂伴生天然气加工、销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4-FW-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集团依 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新立油气处理站二次余热利用工程投产后,替代燃气炉2台,夏季伴生气富余,为避免天然气放空造成的安全环保风险,同时提高天然气商品率,决定对本单位富余伴生气进行销售。甲方负责:提供原始天然气。乙方负责项目其余一切事项,包 括:零散气输气管道的铺设、零散天然气的分离、净化、加工、压缩、外销及对应工作的安全环保管理等。要求乙方在签订合 同后二十日内必须完成一切准备工作并开始接纳天然气。本项目无甲供材。
本项目采购最高估算金额为192万元(不含增值税),拟实行定商定价不定量销售,当销售额达到192万元或销售日期到达 2025年7月31日时合同终止(框架期限内,如吉林油田相关政策变更,则合同终止)。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本项目属 于依规招标项目。
2.1.2实施或交货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站油气处理站;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2.1.4交货方式:乙方自提
2.1.5质量保证期:/;
2.1.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金额及工作量:新立采油厂联合站预计销售伴生气80万方,总收入预计192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销售气量以采 油厂实际提供气量为准;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履约保证金:/;
2.3.3服务费:无。
2.3.4招标代理服务费:无;
2.3.5其他:
2.3.5.1本项目伴生气销售价格随当月吉林油田生产运行部发布的月度零散气销售价格变动而变动,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2.3.5.2结算单价=当月吉林油田公司生产运行部发布的月度零散气销售价格×87.06%×(1+投标报价上浮比例)-投标人零散 气加工费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格条件
3.1法律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扫描件,且应当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基本信 息”截屏,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
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应当提 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 息”的查询截屏;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应当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的相关内容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标现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承包商评价,不存在“警告 未整改”、“清除未到期”情形。)
3.2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 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 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终端用户、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2.2投标人严格按照先款后气原则,按照合同金额的10%交付预付款,每月预结算一次,当预付款不足以满足10天供气量时 甲方通知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补交预付款项。逾期未交付预付款由财务科提示专业科室停止供气,直到预付款入账后再继续供 气,合同期满后统一结算清账。(承诺)
3.3公共条款
3.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3.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3.4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3.3.5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3.6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 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3.7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3.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技术资格条件
3.4 安全(投标人投标时须明确购买伴生气的用途并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4.1民用(商用)的天然气买受人至少具备的条件:
3.4.1.1有效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为天然气相关类别,提供证书复印件;
3.4.1.2提供由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人员类型须包含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行 业类别须包含“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同时提供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至少2人)的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项目代号为R1或R2)
3.4.1.3一是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 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二是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 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 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提供承诺】
3.4.1.4投标人如自有天然气专用槽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2 类1项),同时提供槽车司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书及押运员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书;如租赁的天然气专 用槽车须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2类1项)。(租 赁槽车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提供槽车司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书及押运员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证书。(按 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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