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村一品特色村综合项目(四期)—设计单位(二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c241300113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郑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C241300113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村一品特色村综合项目(四期)—设计单位(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原 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
3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得1.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满分3分。
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2
3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满分3分。
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3
3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4
3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备装饰装修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5
3
(5)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乡村振兴项目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3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现修改为:商务部分评分PB 满分为15.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
1
3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得1.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满分3分。
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2
3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得1.5分,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1.5分,满分3分。
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3
3
(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4
3
(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专业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道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园林景观专业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具备装饰装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的得1分。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中任一个月)及有效证书复印件予以佐证,否则不得分。
5
3
(5)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乡村振兴项目相关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3分,满分3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或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③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

2、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漳州市龙文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东裕花园1栋龙文发展集团大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法:0596-2105929
代理机构: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2幢一单元2101—2102
联系人:小郑
  联系电话:0596—218164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