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儿童医院录音录像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昆明市儿童医院拟进行录音录像设备租赁项目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录音录像设备租赁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2.项目编号:ETYY-P20240508
3.项目名称:昆明市儿童医院录音录像设备租赁项目
4.项目预算价:18000元;
5.采购内容及参数:
项目名称 | 昆明市儿童医院录音录像设备租赁项目 |
项目预算价 | 18000元 |
采购数量 | 18套 |
采购内容 | 提供满足要求的18套便携式录音录像设备供昆明市儿童医院使用,租赁期限:5个日历日,具体要求详见:“三、相关技术与服务要求”。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相应书面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至今任意一年的企业自身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信用要求: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谈判活动。需提供相应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三、相关技术与服务要求:
1.提供的设备需达到以下要求:
1.1带屏佩戴式或可置于桌面录制,强磁吸附,高清口袋录像机,广角旋转夜视摄像头。
1.2视频录制质量≥1440P高清,像素≥4800W,内存≥512G;电池容量≥4000mAh,自带屏幕≥2.0寸高清屏,具备≥2米抗跌落能力。
1.3一键操作,持续录音录像时间≥10小时,可循环录音录像,照片格式包含JPG,具备180°可旋转摄像头,360°拍摄,LED指示孔灯,USB接口。
1.4工作环境温度:-10°~45°,可充电或自带电池,裸机重量在120~150克之间。
1.5具备录音转文字,实时翻译,高清降噪,轻巧便携,数据安全。
1.6录音录像设备到位时间:2024年5月23日之前。
2.设备租赁期限: 5个日历日内 ;
3.款项支付方式:按医院要求支付。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1)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信用要求: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信用查询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间止)。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竞争性谈判活动。提供相应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有效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
4.报名地址:(前兴路288号)昆明市儿童医院后勤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871—63309083
五、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必须装订成册并密封,文件中应包括谈判公告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证明(需加盖公章),包括:
5.1报价一览表
5.2 响应函
5.3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承诺书等。
5.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加盖公章
5.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6一切单位证明材料以及符合本项目公告的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所规定的其他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5.7 技术规格偏离表,产品合法性的材料、响应相关技术要求的证明材料、声明函、承诺书等。
5.8 技术服务方案
5.9 商务条款偏离表
5.10项目业绩须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未要求可以不提供);
5.11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及排版顺序可参考附件;
5.12报价一览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柒份单独密封装订,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服务成本价格(含利润)、保险、税收、培训、售后服务等所需全部费用。);
涉及签字及加盖公章的,须签字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于开标现场递交。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及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0:30。
八、竞争性谈判地点:(前兴路中段)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楼3楼中会议室(暂定)
九、谈判规则:
1、各潜在响应人按现场签到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项目负责人应在谈判当天到现场谈判,参与谈判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2、响应人需携带录音录像设备样品到场演示,如有不能提供样品演示请在谈判材料内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一致性承诺。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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