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田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佳玲1377663066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编号: AXW230006-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石景山路幼儿园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玄发改[2022]13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7112.4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7112.43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西至龙腾路,南至石景山路,北至招商住宅地块,东至招商住宅地块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用地0.54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3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所幼儿园,以及景观绿化、供水供电等。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6332平方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15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5833.91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各专(项)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服务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各阶段设计协调管理服务、招标配合、配合前期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同时还应满足规划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要求,配合完成项目施工图审查等其他报批工作等。提供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他专项方案设计文件,以及报批报建、招标、施工等各阶段配合和现场配合服务及评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安装、消防、暖通、综合管网、变配电、绿建、智能化、装饰、幕墙、景观、室外等设计,以及承担设计相关的专家评审、设计风险管控、设计答疑、勘察及施工配合、各项验收、审批手续办理、项目交付使用之前的全专业全过程设计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等后续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9-19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最高限价为1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2分)
6.2.1企业业绩:企业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4分,满分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厂房、仓库除外)设计业绩的,有1个得4分,满分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面积、设计内容均以设计合同上载明的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满分4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3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满分6分)
(2)总体设计思路:对总体设计策略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设计理念新颖、特色鲜明。根据项目实际特点,遵循交流互动、童趣多彩、开放自然、生态节能的基本原则,创造适合儿童成长的趣味空间。(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满分6分)
(3)总平面设计: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综合考虑地形、日照、通风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设计提炼,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同时需充分考虑室外场地及景观设计。(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满分6分)
(4)建筑平面及流线设计:平面布局合理,符合使用功能特性及相关规范要求,并能充分考虑现状条件及与周围环境的合理结合;功能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流线清晰顺畅,空间营造富有新意,景观绿化层次分明;文字和图纸表达应规范、准确、清晰。(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满分6分)
(5)建筑造型及立面设计:设计构思新颖,空间处理多元,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对建筑立面风格有深入的理解与思考,提出合理、可行方案,展现风景区式生态校区特色;文字和图纸表达应规范、准确、清晰。(等级分:优:6;良:5.4;中:4.8;差:4.2;无:0)(满分6分)
6.3.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20分)
(1)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2)成本控制: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根据提供的造价估算、技术指标、成本控制措施等,成本分析内容全面,经济指标科学、合理。在满足设计规范、使用功能及招标人要求的同时,合理节约造价。(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3)重难点及合理化建议: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4)户外空间设计:结合学校教学及幼儿活动需求,合理规划现有用地,形成对外开放和半开放布局,提供丰富多样的户外活动空间。(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5)低碳生态设计:结合学校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低碳节能)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校园、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满分4分)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6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的加3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大师证书(省级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可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红头发文文件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满分5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4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正高级或研究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高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5电气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6给水排水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7装饰装修专业人员1名:具有装饰装修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装饰装修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8风景园林类专业人员 1名: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具有风景园林类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上不能体现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还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6.4.9消防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4.10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职称证书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2分)
6.5.1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公共建筑类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个,获得省级设计类奖项的得1分/个,满分2分。(此项限评一个获奖项目,以最高的获奖项目计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本奖项不包括专项设计奖项,如结构专项、绿色专项、装修专项、BIM专项、机电专项等。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如发证时间与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日期为准。提供设计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2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
(6)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7)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3年8月29日17时15分到 2023年9月5日17时15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8.6、投标人必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2月-2023年7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如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社保证明材料;不得是退休返聘人员。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自行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结果。
8.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8.10、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1、本项目设计招标为设计团队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予经济补偿。
8.1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53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南苑大厦12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田洁
联  系  人:沈佳玲
        电       话:025-85707820
电       话:025-83203815-801/13776630669
        传       真:025-85707820
传       真:025-83203815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a7aaaba7-d174-4dca-98aa-964b6b7c5b83&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48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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