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金额
484.03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12001
地区:
闽侯县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8-08 15:49:22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12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8 15:49:22
项目名称:
应急大米储备库
项目地点:
闽侯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9259㎡,折合28.8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000㎡,设计为2栋3层成品粮准低温楼房仓,附属配办公及机械库、消防水池、地磅等。主要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2.5万吨成品粮食储存能力。
项目联系人姓名:
陈文君
联系方式:
15880089236
资金来源:
2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210102802012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8-08 15:49:22
招标项目名称: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闽侯县
招标人名称:
榕发(福州)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100MA31RKUB6U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4550960655T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项目用地面积19259㎡,折合28.8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000㎡,设计为2栋3层成品粮准低温楼房仓,附属配办公及机械库、消防水池、地磅等。主要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2.5万吨成品粮食储存能力。 标段
标段1: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编号:
E3501210102802012001001
标段(包)分类:
规划
标段(包)名称:
应急大米储备库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标段(包)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19259㎡,折合28.8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0000㎡,设计为2栋3层成品粮准低温楼房仓,附属配办公及机械库、消防水池、地磅等。主要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2.5万吨成品粮食储存能力。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本条前述要求。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注:项目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3.1.4投标人拟派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监理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1.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484.035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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