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A3311011160015084001001]
金额
2465.7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1122-04-01-207974
预算金额2465.73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胡倩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周朋0578-31999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7
公告正文
信息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代码: | 2310-331122-04-01-207974 |
招标人: | 名称: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联系人:胡倩 电话:0578-3012092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康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黄龙路120号 联系人:蔡周朋 电话:0578-3199997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检测中心及地下室等工程。 | ||
招标条件: | 无 | ||
招标内容、范围: |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涉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检测中心及地下室等工程。 | ||
招标规模: | 位于缙云县219省道旁,车辆管理中心对面。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检测中心及地下室等工程。本项目总投资2465.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54.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16.2万元,预备费94.84万元,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 标段(包)划分: |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前期报批备案服务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本工程相关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图、现场服务、合同签订至项目审计完成全过程设计配合及本项目相关配套工程设计服务。涉及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等设计成果资料均需取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投标人相关设计成果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而擅自实施的,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材料设备采购:包括本项目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配合完成尚未完成的所有前期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所需的各类检测检验、地理信息测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及各类专项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及产权办理、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除必须由发包人委托并支付的费用外,其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本项目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4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检测中心及地下室等工程。 |
标段(包)名称: | 缙云县冷链物流综合小微园(检测中心及配套设施)项目-农产品检测中心工程EPC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A3311011160015084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24,657,3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暂无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6-13至2024-07-17,获取方法: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17,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平台电子交易平台2.0。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 | ||
行政监督机构: | 建设局 | 电话: | 0578-2292509 |
信息来源: | 缙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4-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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