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霞浦县民族中学新校区电杆迁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783.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tynd<2023>054号
预算金额783.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5594661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霞浦县民族中学新校区电杆迁改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TYND<2023>054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一、招标条件
本霞浦县民族中学新校区电杆迁改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83.4917万元,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
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10千伏金谷洋线#25-
1杆至#36杆(同杆架设府前西路线#12杆至#24杆)杆端线路新建电缆2.225千米
埋管8.9千米、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4套、工井21座;拆除原架空线路及所
属设备。(以图纸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C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17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
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监管科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
地 址:霞浦县松城街道俊贤社区山河路96号
联系人:林工
电 话:15059307826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联系人: 陈先生
电 话: 13559466106
电子邮件: 8763494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陈各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霞浦县民族中学新校区电杆迁改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民族中学新校区电杆迁改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单位为霞浦县民族中学,建设资金来源地方财政划
拨,招标人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现
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霞浦县松城街道民族中学新校区;
2.2.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10千伏金谷洋线#25-
1杆至#36杆(同杆架设府前西路线#12杆至#24杆)杆端线路新建电缆2.225千米、
埋管8.9千米、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4套、工井21座;拆除原架空线路及所属设
备。(以图纸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霞浦县民族中学新校区建设涉及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图
纸所示的内容等;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为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一体化的
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①勘察: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
并提供满足设计规范及勘察规范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
收所需要的配合服务等。具体勘察范围以经发包人确认的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
勘察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
人提出索赔;②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
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等。提供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资料并协助发包
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具体设计范围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
中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设计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
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③施工:包括合作项目用
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所有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发包
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施工内容以经发包人在实施
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施工范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
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④采购:本工程所需全
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采购
内容为准,发包人有权调整采购内容,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
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⑤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
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
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对分包工程的分包
单位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并对其他承包商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有)
施工许可证(如有)、竣工验收备案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83.49
17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工期要求
2.5.1.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
2.5.2.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适用;
2.7.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
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的
审查。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
求,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图纸审查。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
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4)材料、设备及设施采购质量标准:必须
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国家
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甲级或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
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电力
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拟派出项目
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
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
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拟
派出项目总负责人须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
格注册证书或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
计方派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
只允许由分别具有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
应由承担施工任务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
议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3.4.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
企业法人,且具备已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
人身死亡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
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三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截止公告发布之
日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有
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
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4)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在国内施工等招投标
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
为。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
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O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7日,每天
上午9 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18时 00
分;出售地点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
镇城东路1-
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申请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
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介绍信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
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招标人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可选择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
人若未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霞浦县民族中学
招标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
地址:霞浦县松城街道俊贤社区山河路96号
电话:1505930782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城东路1-1号华景嘉园4幢302室
电子邮箱:876349430@qq.com
电话:0593-2939962,传真:/
联系人:余小姐、陈先生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公司全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账 号:9060224010010000000340
开户银行:宁德农商银行东侨支行
银行行号:402403061109
监督部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霞浦县供电公司监管科室
联系电话:0593-8632088
返回顶部